文讨论的两件军乐器,出自江西南昌西汉海昏本侯刘贺(前92年一前59年)墓的“乐车库”,是青铜钟类击奏钟体体鸣乐器(见图一)①。该墓随葬乐器集中放置于两处:一处是椁室北部的“乐器库”,出土有编甬钟、编钮钟、编磬、琴、瑟、排箫等;另一处为椁室南端的“乐车库”,此库位居甬道中央,东西两侧有车马仪仗。乐车库有两辆三马双辕的模型车:一辆与一件于、两件钟体乐器(即本文所论军乐器)和一件甬钟共出,另一辆伴出有建鼓。由于车辆非实用车,仅具象征意义,故又称“偶乐车”②。乐车库所出乐器均为实用器,与车马仪仗等器物有序放置在一起,其军乐器性质是十分明显的。
图一海昏侯墓两件军乐器(左为标本M1:1368,右为标本M1:1369)

对于乐车库这两件钟体乐器,最初发掘简报将其与甬钟统称为“饶”,之后多数学者从之,并引申为“编饶”③;近来有学者指出,它们应是古代文献记载的“镯”④。20l6年海昏侯墓出土文物在首都博物馆陈展期间,本人曾专程前往观察,对该墓所出编钟及青铜军乐器留有深刻印象。近期因工作关系,我再次接触海昏侯墓乐器资料,经过比较分析认为,这两件军乐器既非“饶”或“编饶”,也不是“镯”,而应定名为“鉦”。由于乐器名称关系到用途和功能,故有必要做进一步探讨,今将有关想法写出,以就教于读者。
海昏侯墓这两件钟体乐器的形制有一定区别。标本MI:1368为合瓦形体,长甬,上有竹节纹,甬中部有半环形悬钮,体光素无枚,内壁没有编钟常见的调音工艺。通高30.5厘米,甬长12.2厘米,铣间18.1厘米,鼓间13.7厘米。标本M1:1369同样为竹节纹长甬,甬中部有半环形悬钮,体内外皆光素,内壁无调音工艺。通高40.5厘米、甬长16.1厘米、铣间23.3厘米、鼓间10.4厘米。此器与上一件的主要区别有两点:一是、篆分明,Ml:1369的钟体有乳状枚,且枚的位置偏上;二是Ml:1369的合瓦形体更扁,即鼓间距离比较狭窄。
首先需要明确:这两件钟体乐器决非饶或编饶。目前学界所称的饶或编饶,指的是商代和西周时期常见的青铜钟类乐器,其分布以北方殷墟都邑为核心,少量见于邻近的豫北、晋、陕、鲁等地。这类器物的典型特征为:器形较小,合瓦体,圆管柄,末粗而根细;一般三件一组,具备一定音列结构,故称其为编;演奏时需插置于座或架上,使之“口上柄下"来击奏。与北方小饶相反,南方以湘、赣两省为中心区域,流行一种大型铜饶,其形制似为北方小饶之扩大版,多单件埋藏于山间或河畔,属于非编组乐器。其常规演奏方式也当为“口上柄下"插置击奏。南北两地所见这两种称作铑的乐器,为学界所熟知,它们与海昏侯墓这两件钟体乐器差异甚大,显非同类。
需指出的是,商周考古中所见的“铜饶”并非其本名,这一称谓乃取自汉儒所释。如《周礼·地官·鼓人》:“以金饶止鼓。"郑玄注:“饶,如铃,无舌,有秉(柄),执而鸣之,以止击鼓。"由于迄今未见这类乐器的自名,后世便依从东汉注释称其为饶,这实际上是一种权宜的命名方式。铑的名称影响较大,以致目前仍有学者信从郑说,认为铑应是指编饶,唯有编铑才符合“如铃”“执而鸣之"的器形和演奏特征
裘锡圭和李纯一先生都曾对商代甲骨文中的乐器名称予以研究,指出卜辞中的“庸”,即考古发现一般所谓的饶°。只是裘先生认为庸乃南方大饶,李先生认为庸乃北方小饶。结合殷墟数千座商代墓葬的发掘成果来看,仅见小型的编饶,而未见大型的铜饶,因此李先生的推断应是正确的。陈梦家先生依据《尔雅·释乐》“大钟谓之镛”,指出南方出土的大铑当可称之为“镛”③,这一观点为一些学者所接受。
传世先秦文献中关于铑的记载很少,除上引《周礼》外,《管子·问篇》也有记述:“大夫疏器甲兵、兵车、旌旗、鼓饶、帷幕、帅车之载,几何乘?"说明其军乐器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