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地区户用光伏开发流程优化及风险控制
作者 廖超玉
发表于 2025年12月

【摘 要】目前,沿海多地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接入条件,依据国家关于分布式光伏项目消纳能力的判定标准,已被划为黄区或者红区,不具备电网接入和电力消纳条件。随着光伏组件价格的大幅下降,项目投资成本显著降低,使得部分光照条件一般的西南地区,户用光伏项目已具备开发经济性。文章重点结合西南地区实际情况,在项目审批、开发过程风险控制、施工建设和资产管理各方面深入谋划,积极探索,提出合理化建议,以适应户用光伏项目实际开发需求。

【关键词】光伏;开发流程;风险控制

引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分为自然人户用(自然人投资开发)、非自然人户用(企业在农户屋顶投资开发),指在负荷侧开发、接入配电网、并原则上在配电网系统内实现平衡调节的光伏发电设施,其上网方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按照“谁投资、谁备案”的原则确定备案主体,非自然人户用光伏项目由投资主体向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其中,企业投资的户用光伏项目属于非自然人户用光伏项目,应由投资企业履行备案义务[1]。

一、西南地区户用光伏项目开发特点

西南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均衡,城镇化进程加速,农村人口及用电负荷增速减缓,且户用光伏项目分布较为分散,房屋结构普遍老旧。随着规划调整和农房翻新速度可能加快,项目建成后拆建或移建可能性较大,给投产后的运维和资产管理带来一定难度[2]。

在接入方式方面,农村用户负荷普遍较小,若采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易出现自用电量占比低、电费结算谈判困难、电费回收周期长等问题,因此一般采用全额上网方式。该模式下,上网电价根据地方标杆电价确定,较为有保障。

二、开发流程优化与风险控制

(一)投资项目开发审批流程

企业投资管理流程较为完善,但也相对繁琐,要求每一步按流程审批,不得合并,一般需要以下几步。

(1)履行机会研究,机会研究论证可行且通过项目开发单位内部审查后委托咨询机构开展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

(2)完成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报决策机构立项审批,立项通过后,委托咨询机构实施可行性研究。

(3)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落实项目外部条件(户用光伏而言为户用签约、接入审批和荷载鉴定),报决策机构投资决策。

(4)投资决策通过后,项目核准/备案,核准/备案通过后项目工程招标。

(5)完成工程招标、项目单位编制开工申请报告,符合开工要求后,报开工资决策机构审批开工。

(6)开工审批通过后,进行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完工后,开展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结算和申报项目投产。

(二)现有流程对户用光伏项目开发存在的问题

户用光伏项目按照一般项目流程推进,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不利于抢占市场。因项目审批周期较长,在同一地区实施户用光伏开发的企业较多。加之接入容量空间有限,竞争压力大,存在签约户毁约风险,不利于抢占户用光伏市场。

(2)不适应户用“短平快”开发特点。

本文刊登于《消费电子》2025年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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