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是“教乐”还是“乐教”?
作者 周海宏
发表于 2025年12月

2022年,《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颁布,中小20 学音乐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这个事关行业发展的关键节点,我认为有一些核心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厘清,才能为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未来确定更为明确和科学的方向,进而实现《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一2035年)》对基础教育(自然包括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目标和美好愿景。

一、音乐教育到底是什么样的教育?

在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教育到底该如何定位,是“教音乐的教育”还是“用音乐去教育”?当我在全国音乐教研员与学校骨干音乐老师培训中提出这个问题时,老师们的答案高度统一:音乐教育是“用音乐去教育”,而非“教音乐的教育"!如此一致性的回答,使得“音乐教育是用音乐去教育”俨然成为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教育职能的“标准答案”级的“正确认识”。如果用更简洁的方式解读,那就是:音乐教育的目的不是“教乐”,而是“乐教”。

事实上,音乐教育到底该是什么样的教育,无论从逻辑、实践还是常识层面总结都十分简单:音乐教育既是“教音乐的教育”,也是“用音乐去教育”,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是一体两面。所谓“通过音乐去教育"(乐教),即"综合育人”一涵盖道德、情操、家国情怀等维度,本质是“公民教育”“人格教育”,是具体的教育内容或领域;“综合育人”是宏观的育人理念和原则,其涵盖范围远大于前两者,不能并称(以下简称"综合育人")。是所有学校、家庭与社会共同承担的教育任务,乃至各个学科都要在其中发挥一部分作用。但同时,每个学科还需承担自身的育人使命,如:语文学科需承担综合育人责任,但必须培养学生识字、阅读、写作能力与文字素养;数学学科需承担综合育人责任,但必须培养学生识数、计算能力与数理逻辑素养—音乐学科亦如此。如果不是如此,学科便失去了作为专门学科的存在必要性与不可替代性。

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再来理解“教乐”与“乐教"的关系:

(一)作为培养音乐学科本体能力的“教音乐的教育”

“教音乐”是音乐教育的基本任务与核心使命,聚焦音乐学科本身的知识、技能与素养的培养。具体教学内容,如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欣赏与理解、表演与表现、音响创造能力;教授学生识谱、乐理、音乐风格及相关地域与历史知识;引领学生的审美趣味,树立正确的音乐审美价值观,等等。

简言之,音乐艺术与音乐审美能力本身就是教育自的。音乐教育的首要目标是让学生掌握音乐这门艺术,使其内化为自身修养与能力的一部分。若缺失这一层面,音乐教育便失去独特性,沦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个不懂聆听、不会欣赏、不能表现音乐的人,难以从音乐中获得深层次的滋养,更难以通过音乐实现自身的完善和成长。“教音乐”不只是音乐学科的“专业维度”或“学科维度”,更是音乐学科当仁不让、不可或缺的核心学科使命与责任担当。

(二)作为工具与载体的“用音乐去教育”

“用音乐去教育”是音乐教育功能与价值的延伸。在此层面,音乐教育是手段与过程,聚焦通过音乐培养其他素养,旨在对学生进行“完整的人”的全面塑造,助力多学科教育,推动学生智力、情感、社会性与人格的全面发展。在实际教学中体现为通过音乐基本功练习,培养学生的毅力、专注力与纪律性;通过合奏、合唱,让学生学会合作、倾听与尊重;通过即兴创作、作曲等创造性活动,迁移培养学生在各领域的创造力与想象力;以音乐教育为平台陶冶情操、开展情感教育一一通过欣赏与表现音乐,理解并表达复杂情感,丰富内心世界,甚至促进大脑发育,对空间推理、数学能力等与学业相关的能力产生积极影响…

“用音乐去教育”将音乐作为工具或途径,根本目标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音乐教育超越单纯知识与技能传授与音乐审美体验,成为素质教育、全人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通过以上简要分析可以看出“教音乐的教育”和“用音乐去教育”两者本应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本应是一体的两面、缺一不可,在教育实践中更是完全能够实现“一举两得"的。将两者对立或偏废任何一方,都是不完整的音乐教育。这种辩证关系具体体现为:

一方面,“用音乐去教育"必须建立在“教音乐的教育”之上。若教师仅带着学生漫无自的地听音乐、做游戏,不系统传授音乐知识,提升音乐审美能力,那便不是真正的音乐教育,更像“有音乐伴随的活动课”。学生无法真正进入音乐世界深入学习音乐,就难以感受到音乐的超越性价值,所谓“人格培养”也会流于表面。

另一方面,“教音乐的教育”必然蕴含“用音乐去教育"的功能。当教师教授音乐核心知识与技能时,学生不仅在学音乐,还在学习如何克服困难、管理时间、通过努力达成目标;当教师带领学生进行合唱或合奏时,学生不仅在学习歌唱或演奏,更在学习如何与他人和谐共处。高水平的“教音乐”的过程,天然就是“育人"的过程。

因此,理想的音乐教育的教学原则应该是:在扎实“教音乐"的过程中,自然而然且有意识地实现“用音乐去教育"的综合育人目标。事实上,这一原则适用于所有层级的音乐教育:即便在侧重“教音乐"的专业音乐院校,优秀教育者也不会忽视音乐对人格的塑造;而对于普通学校与社会音乐教育,其首要任务虽不是培养音乐家,但也需要在“用音乐去教育"和“教音乐的音乐教育”之间找到平衡,通过教授音乐(让学生会唱、会听、懂美),激发兴趣、陶冶情操、培养能力,最终实现“育人”目的。

本文刊登于《人民音乐》2025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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