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庸奴亡其夫去
作者 吴铭
发表于 2025年12月

外黄富人女甚美,嫁庸奴,亡其夫,去抵父客。           —《史记·张耳陈余列传》

外黄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亡邸父客。

—《汉书·张耳陈余传》

王念孙纠传本《史记》之误,《读书杂志·史记五》“嫁庸奴亡其夫去”条云:《集解》于“亡其夫”下注曰:“一云‘其夫亡’也。”念孙案:一本是也。“嫁”字后人所加,“亡”字本在“其夫”下,“庸奴其夫”为句,“亡去”为句,“抵父客”为句。《汉书》作“外黄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师古曰:言不恃赖其夫,视之若庸奴),亡,邸父客(如淳曰:父时故宾客也。)”,是其证也。因“亡”字误在“其夫”之上,遂与“庸奴”二字义不相属,后人不得其解,辄于“庸奴”上加“嫁”字,而读“嫁庸奴”为句(《廿二史札记》谓所嫁者乃庸奴,故逃之,非也。既为富人女,而又甚美,则无嫁庸奴之理)。“亡其夫”为句,其谬甚矣。徐广读“其夫亡”为句,亦非。

清方苞曰:“‘亡其夫’,去其夫也。不曰去者,不告而去,犹逃亡也。”清朱一新曰:“此当读‘嫁庸奴’为句,‘亡其夫去抵父客’为句,言所嫁者乃庸奴,因逃其夫而去抵父客也。亡训出亡之亡,非死亡之亡。”王先谦《汉书补注》取朱说。梁玉绳《史记志疑》亦云:“‘亡其夫’者,背夫而逃也。”皆非是,王念孙的理解是否正确可以讨论,而方、朱、梁之说肯定是错的。

《说文·辵部》:“逃,亡也。”《说文·亾部》:“亡,逃也。”对于逃亡,古人常连言“亡去”或“去亡”。逃亡的“亡”单用后面不能带宾语。“亡”带了宾语则一般或用“死亡、败亡”义,如“亡其身”“亡其家”“亡其国”。或用“丢失、找不到”义,如:《吕氏春秋·精通》“周有申喜者,亡其母,闻乞人歌于门下……与之语,盖其母也”。《淮南子·说山》“楚王亡其猨而林木为之残,宋君亡其珠池中鱼为之殚”。

逃亡的“亡”要是带了宾语会怎样?《战国策·宋、卫·智伯欲袭卫》:“智伯欲袭卫,乃佯亡其太子,使奔卫。”这就变成了一个使动用法,不是智伯离开太子逃亡,而是智伯使太子逃亡。

要带宾语介绍离开对象还是要用“去”而不能用“亡”,表达离开某人、某地逃去要说“去……亡”,例如:《史记·楚世家》:“右尹度王不用其计,惧俱死,亦去王亡。

本文刊登于《古典文学知识》2025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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