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在职场,劳动者都会与“五险一金”打交道。通常情况下,多数人对于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比较熟悉,但对于失业保险则相对陌生。那么,失业保险是什么“险”?哪些人符合条件申领?领取时有无次数、时间限制?以下将以案释法的形式进行详细地解析,以期帮助劳动者解除困惑、正确维权。
何谓失业保险?参保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2024年8月,姚女士入职某文化传媒公司。转正后,传媒公司未为姚女士开立社保账户,未缴纳社会保险。入职半年后,姚女士要求公司为其缴纳包括失业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公司负责人对此答复说:“只要认真工作就不会失业,所有员工均不用购买失业保险,这样对公司和员工双方都有利。”面对这份来之不易的就业机会,姚女士只能选择同意。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失业保险待遇具体包括哪些项目?
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政府负责建立的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宗旨和主要目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负有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根据上述规定,该公司不为姚女士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做法显然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予以纠正。
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在失业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一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此为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二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三是女性失业者符合规定生育的,可领取生育补助金;四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由失业保险基金向其遗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五是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