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其核心在于实现“富裕”与“共同”的辩证统一:既要推动经济总量稳步增长,夯实物质基础,又要确保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公平共享。当前,我国正处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阶段,传统收入分配格局与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已成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迫切需求。为此,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强调“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这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构建公平协调的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制度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在新发展阶段推动共同富裕指明了实践方向。
收入分配领域四大问题
促进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不断完善的历史过程,“富裕”和“共同”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持续优化,劳动者和要素所有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城乡收入差距和全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情况得到改善。但是目前来看,我国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全国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城乡差距还很突出、劳动者报酬与居民收入占比相对较低、中等收入群体较少以及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等,这些问题制约了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第一,我国居民总体收入与财富的差距依然比较大。从收入维度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基尼系数自2008年达到峰值0.491后逐步回落,目前降至0.462,但仍高于国际公认的0.4警戒线,反映出我国仍是全球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之一。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数据,2022年最低收入组人均月均可支配收入仅716.75元,而最高收入组达到7509.67元,后者约为前者的10.5倍,高低收入群体间的收入鸿沟显著。在财富分配领域,我国居民财富差距问题更为突出。2021年《全球财富报告》指出,中国目前1%的收入群体占据全国30.6%的财富。世界财富与收入数据库和世界银行数据库也显示,中国最富10%人口拥有财富份额占比为68.8%,远高于英国的57.13%和法国的59.33%,折射出财富集中化程度较高的现实。
第二,城乡差距仍然需要进一步缩小。我国的城乡发展不均衡,城乡居民在收入、教育、医疗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从收入角度来看,2013—2023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均实现显著增长。数据显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为6.84%,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则达到9.48%,后者增速明显高于前者。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城乡居民的绝对收入差距仍在持续扩大——这10年间,差距金额从18059元攀升至30130元,增幅高达66.84%。2023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82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691元,前者约为后者的2.39倍。相较之下,部分发达国家城乡收入差距通常维持在1—1.5倍区间,由此可见,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仍存在进一步缩小的空间。
第三,收入分配格局还不够合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收入分配格局持续优化。2010年我国收入分配格局呈现金字塔型,低收入群体规模庞大。到2015年,随着分配政策不断完善,低收入群体的比重大幅度下降,中等收入群体出现扩大趋势,收入分配结构得到明显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