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生活服务供给改革 提振美好生活服务消费
作者 赵京桥
发表于 2025年6月

在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下,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进程中,消费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办、国办近期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紧扣“提升消费能力”“创造有效需求”“增强消费意愿”三大核心,部署七大专项行动,为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提供了明确行动路线。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结构正逐步从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变,从商品消费向服务消费转变,品质服务日益成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重要需求。但当前生活服务供给能力、质量、结构等方面发展不充分、不平衡,距离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因此服务消费特别是生活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是实施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战略的重点。要把深化供给侧改革与扩大内需有机结合起来,要把美好生活消费需求和产业发展匹配起来,持续深化生活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振美好生活服务消费。这既是应对外部挑战的必然要求,也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路径之一。

以人民为中心:锚定美好生活服务消费提振的根本导向

发展为了人民,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以人民为中心是深化生活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生活服务消费提质扩容的根本遵循。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在生活服务消费和服务供给领域尤为突出:从消费端看,居民消费从“有没有”向“好不好”升级,从以商品消费为主向商品和服务消费并举转变,2024年全国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进一步上升至46.1%,个性化、品质化、多样化服务需求快速增长;从供给侧看,生活服务业涵盖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旅游和娱乐服务、体育服务、文化服务、出行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多个领域,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质量。当前生活服务业发展质量不高,结构性供需矛盾凸显,难以满足居民美好生活服务需要:居民家庭服务、餐饮住宿等基础生活服务业供给存在服务产品同质化严重、产业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而健康服务、体育服务、文化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发展型生活服务业还未充分发展,供给缺口明显,距离人民群众的消费期待还有较大差距。

破解这些难题,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作为行业发展的核心目标。同时,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将消费提振作为检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的核心评价内容。具体而言,需从三方面发力:一是把人民群众需求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密结合,通过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提升服务供给质量;二是完善行业标准与监管体系,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推动普惠性服务发展,缩小城乡、区域间的生活服务供给差距。

深化改革:破解生活服务多样化发展的制度性障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健全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发展机制。要满足美好生活服务需要,必须要破除行政壁垒、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实现生活服务业多样化发展。

当前,生活服务业领域仍存在若干制度性障碍。一是在政府部门职责方面,多头管理现象在生活服务业多个细分行业中存在,比如,家政、餐饮、养老等行业。

本文刊登于《经济》2025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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