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烟盒建言”被写进法条,看“开门立法”的必要性
3月1日,新修订的《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在该《条例》的修订过程中,媒体报道了一个细节:湖南省湘乡市一位82岁老人陈俊清,获悉《条例》在面向基层征求意见时已临近截止日期,情急之下,他抽出烟盒中的锡纸写下120余字的意见,最终被地方立法机关采纳到了《条例》第四十条中。
“食品安全很重要,现在外面很多小作坊小摊贩都不注重卫生,而我的孙子天天吃这些东西……”120 余字的建言字字质朴,尽管陈俊清的出发点源于对孙子的“舐犊之情”,相对而言可能并不算深刻。但正是这种群众生活中带着烟火气的体验与思考,往往才是立法最需要的真实反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一张皱巴巴、不起眼的锡纸,承载着民意,经基层立法联系点层层上报,最终让食品安全的“紧箍咒”从“烟盒”走向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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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廉政瞭望》2025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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