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看与检视政府自身建设中,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直指政府效能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例如一些工作协调配合不够,有的政策落地偏慢、效果不及预期;有的部门服务观念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一些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善为,一些领域和地方腐败问题依然多发。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必须全面提升政府履职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效能和水平。
提升行政能力,优化政务服务,需要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完善覆盖全国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这不仅是一个工作方法,更是一套务实的工作理念。“一件事”只是切入点,背后却需要重塑政务服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整合资源、共享数据,达成跨层级、地域、系统、部门、业务的协同办理,提升各项工作的协调程度。随着未来人工智能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政务服务必定将更加朝智能化方向前进。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才能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提升政务服务的普惠性、基础性与兜底性。
提升政府履职能力,需要持续整治基层形式主义,健全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切实把面向基层的多头重复、指标细碎、方式繁琐的督查检查考核减下来,让广大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到干实事上。为此,需要减少层层下放的“摊派式”任务,减少“文山会海”、过度留痕。求真务实,让干部把更多的心思和精力用在抓改革、促发展上,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放心上,而不是将精力浪费在应付不必要的、重复的检查中。为基层减负,既需要当下治理,也依赖久久为功,不能让整治形式主义成为新的形式主义。
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善为的问题,影响了行政效能和水平。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干字当头,是政府机关各级干部理应保持的政治本色。乱作为、不作为、不善为,与求真务实、敢作善为抓改革落实的要求不符,影响着改革“最后一公里”的落地。为此,需要强化正向激励,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精简考核指标并实现其差别化。针对不同条线、不同岗位的干部,应根据地方发展基础、区域发展目标、岗位职能定位等特点,科学确定考核内容。
全面提升政府履职能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需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高决策和落实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程度,于提升决策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而言意义重大。解决权力监督问题是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议题,政府应自觉接受来自各级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决策的公开和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完善加强政府立法审查工作,强化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政府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身处“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既要正视困难和问题,更要坚定发展信心,创造更多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发展业绩。而这些目标的实现,正是对政府履职能力的考验,也是增强干部履职实效的源头动力。只有不断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强化责任担当,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民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