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山

我们村庄的南侧有一条小河,自东向西流穿村庄,流经的区域是大片大片的田野,一年四季颜色分明。
与这片美丽的田野极不相称的是短命山,它位于村子的东头,与隔壁的浙江的山相连。它其实是座荒山,山体光秃秃的,不长植被,白色的沙石长年暴露于空中,可谓人迹罕至。短命山的唯一用途是用作墓地,不过,不是普通的墓地,而是用于安葬村里那些十几二十岁的死者。
发比我大几岁,个子高大,长得一表人才,英姿飒爽,是村里的大帅哥,而且口才好,很能讲。所以初中毕业后,他十五六岁时就当上了生产队的民兵连长,早上常带着年轻的民兵出操。我们一群十来岁的孩子会好奇地在一旁观看,但常遭驱逐。他们操练的一个经典而重复的动作就是,手持扁担或木棍当作枪支。当连长下令“往前刺、肚子刺”,他们会整齐地将木棒的尖端用力地往前推进,做出一个行刺的动作,然后齐声地高喊“杀”。
早操结束了,他们就解散,各自回家吃饭,这就是他们常说的早工。当然,吃过早饭后他们还要和年长的社员们一起下地干活儿,这时民兵连长职责就消失了,大家都得听生产队长统一指挥。发干活儿是一把好手,而且初中毕业,这在村子里可算是很有文化的青年。大家都认为他是很有前途的,对他说话也恭敬几分,认为他肯定能像电影《人生》中的高加林那样,有朝一日跳出农门当干部。
他后来和相邻的浙江的一个女孩儿结婚了。结婚后不久,据说发的妻子要求分家。农村的新人婚后,大都和公婆及兄弟姐妹一家同吃同住,但时间一长估计新儿媳会觉得不自由,生活多有不便,大都会提出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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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海外文摘·文学版》2025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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