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数据资源入表的价值诉求与实现路径
作者 郝琦
发表于 2025年3月

数据资源入表是深入挖掘释放数字经济发展效能的重要手段,也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驱动

2023年,我国正式出台《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要求从2024年1月1日开始,企业在内部管理过程中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数据资源进行无形资产或存货的标准化会计处理,通过数据资源入表促进企业内部治理现代化转型发展。这一规定,势必会对传统会计准则、会计处理标准带来一定的冲击和挑战,但同时也对数字经济发展、社会资源优化产生正向促进作用。

企业数据资源入表的基本原则

数据资源入表是深入挖掘释放数字经济发展效能的重要手段,也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驱动,但这是一个持续动态的过程,要求企业在具体实践操作中坚持渐进性原则,在既定政策体系及标准要求下稳步推进。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企业通过合法规范的市场活动将数据资源转化为可以促进企业正向发展的有效资产。但在此过程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既不能盲目跟风,将不符合需求的数据进行入表操作,也不能将本应该进行费用化支出的部分作为资本化支出进行处理,最终出现资产虚增和财务造假问题。

虽然当前业内外针对数据资源入表工作已经给予广泛关注和探索,部分企业更是将其作为缓解融资难、拓宽发展空间的重要举措。部分地方政府也在《暂行规定》正式实施前,对数据交易、评估、质押等进行有益探索,积累许多宝贵经验,但对数据资源入表具体流程及操作,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新会计准则,特别是要全面落实《暂行规定》。换言之,鼓励相关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数据资源入表工作,加强创新实践,但必须坚持规范性原则,并将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意见建议等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便形成更加完善的标准体系。

数据资源入表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虽然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取得显著进展,但仍面临诸多挑战。企业在推进数据资源入表时,不仅要遵循渐进性和规范性原则,还需注重数据资产的质量和价值。一方面,企业应加强内部数据治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避免因数据质量问题导致入表后的风险。

本文刊登于《投资北京》2025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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