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花园城市示范区的“朝阳方案”
作者 郭竹梅 郝宝刚 鲍俊辰 佟跃
发表于 2025年3月

为打造花园城市示范区,朝阳区近年来以高起点的深入规划研究为基础和引领,组织编制的《朝阳区建设花园城市示范区规划研究暨三年行动计划》《朝阳区建设花园城市实施方案》相继获批,提出“境、园、路、城、治、评”六大建设体系,并围绕“增绿扩容、提质增效、联通融合、活力融城、改革创新、治理评价”六大聚焦点,精心策划了“丰绿、赋能、畅联、富彩、共建、善治”六大行动,边研究边实践,全方位、多角度推动花园城市示范区建设。

目前,朝阳区在夯实绿化绘底色、开放“无界公园”、畅连绿道、繁花“富彩”,打造“一园一花一品”“一路一花一叶”特色风貌,建设花园式街区等方面成效显著,逐步形成具有“森林环抱、公园相伴、场景交融、多彩繁花”特色的花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的“朝阳方案”。

新时期首都建设“花园城市”的应有之义

“花园城市”这一理念源自英国,是为生活、产业而设计的更健康、公平、均好的社会城市。1898年,埃比尼泽·霍华德在其著作《明日的田园城市》(Garden Cities of To-morrow)提出,花园城市是工业文明时代的城市理想,是新城发展思想的起源。花园城市的理论本质是想通过城市建设与社会改革为城市环境拥挤、就业机会不足、乡村劳动力流失等问题寻求解决之道,打造高吸引力、凝聚力和可持续性的城市。其中充满了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思想,期待花园城市能够让人们平等地享有兼具城市和乡村优点的新希望、新生活、新文明。

众所周知,新加坡的花园城市建设的成功之处,一方面在于其城市发展为“先规划后建设”,始终秉持系统性、长期性。另一方面也因结合当下的发展条件,制定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市环境发展政策。“花园城市”“花园中的城市”“花园和水域之城”“包容的绿色城市”“自然中的城市”是新加坡不同建设发展时期在对花园城市理念的继承并迭代升级,与时俱进,持续发展。

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天府新区考察调研时首次提出“公园城市”理念。同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指出:“一个城市的预期就是,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大公园,老百姓走出来,就像在自己家里的花园一样。”自此,部分城市率先开展公园城市建设。自2020年以来,我国主要城市逐步启动实践公园城市理念,成都、深圳、上海、苏州、杭州、青岛等城市在深度理解花园城市理念的基础上,选择更契合该城市发展的方式。例如,成都以城市绿地系统和公园体系的提质升级作为首要任务,搭建“诗意栖居”的理想人居环境,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将公园城市建设任务直接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形成计划等。

2022年3月和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对北京城市绿化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把首都建设成为一个大花园”。北京建设花园城市不是简单的花园与城市的叠合,而是赓续“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公园城市”“全域森林城市”,实现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的理念。

对此,花园城市的理念内涵可以被阐述为是一种可迭代升级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理念和理想城市建构模式,是从多层面协调人、城、自然的融合关系,是为花园化的城乡环境、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睦的人文环境、可持续的发展动力构建的理想宜居城市。花园城市追求更健康,需构建自然和谐的永续发展的城市生态基底;追求更系统,需构建系统和睦的新发展格局;追求更美好,需提供生活和美的宜居服务;追求更人文,需营造人文和悦的城市魅力;追求更精治,需推动共治和合的城市发展。

本文刊登于《投资北京》2025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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