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赠房屋被父亲出售,未成年子女能否追回
发表于 2024年12月

问:

金某与我离婚时约定:婚生女儿归金某抚养,双方共同共有的一台轿车和一套93.69平方米的三居室楼房,均归金某所有,尚欠的房屋贷款也由金某负责偿还。离婚后3个月,我与金某协商签订了《房屋产权归属变更补充协议》,约定将案涉房屋产权变更为归女儿所有,同时将女儿的抚养权变更归我。后来,金某擅自将案涉房屋卖给了佟某,并办理了产权更名手续,所得售房款40万元。

本文刊登于《伴侣》2024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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