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尼是出家的女性,男性为比丘,女性为比丘尼。因为同是出家受具足戒,说到比丘尼,人们很容易联想到比丘,六世纪有宝唱所写《比丘尼传》,也有慧皎专门写比丘的《高僧传》,这两部书因此常被人放在一起比较。可是,要了解中古时代的比丘尼,从佛教内部考察,终究只是一种方法,尤其当我们意识到比丘尼是出家人,但也是女性时,就不能不把她们放到中古女性的群体中,去问一问她们为什么出家?出家后又有什么前途?
十九世纪挪威作家易卜生的《玩偶之家》,经胡适、罗家伦翻译为《娜拉》,发表于一九一八年的《新青年》杂志,在五四前后的中国引起了“娜拉走后怎样”的大讨论,鲁迅就是在回答这个问题时,讲出“中国太难改变了,即使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炉子,几乎也要血,而且即使有了血,也未必一定能搬动、能改装”的一番话。现在,我们就借这个提问,来看一看《比丘尼传》记载的中古时代女性,她们出家后会怎么样。
一
宝唱在《比丘尼传》中记录了两晋至南朝梁的六十五位比丘尼,这些四到六世纪的女性为什么要出家,出家后的境遇又如何,为了说明这些问题,首先我们要知道女性不出家,一生会是怎么样。这就要讲到《列女传》。
《列女传》的写作,起于西汉文献学家刘向。刘向认为王朝盛衰,不仅是天子所决定,后妃也是关键,所以,他从传说和历史中选取了有虞二妃、许穆夫人、赵将括母等几十名女性,用她们的故事,来说明好的女性能成为贤内助,不好的也足以祸国。《列女传》影响极大,不但有东汉女学者班昭为之作注,两晋间也都有人仿作,可以说从公元前一世纪到公元三世纪,“列女传”的编写,已有长达四百年的历史。到了南朝宋,范晔又将这一形式移入正史,写成《后汉书·列女传》,后来北齐的魏收还写有《魏书·列女传》。
范晔比宝唱出生的时代略早,魏收比宝唱出生的时代略晚,不过他们都生活在五六世纪,都是中古时代人,在看待女性方面,观念接近。因此,在进入宝唱的《比丘尼传》以前,我们可以通过《后汉书》《魏书》的《列女传》,首先来认识一下中古时代不出家的女性。这里要补充说明的是,范晔所写虽为东汉人物,但是经由他这个中古时代人的眼光塑造,同样可视为中古时代女性观念的折射,也就是说《后汉书·列女传》中的十七个女性,基本上还是按照中古时代模范女性的标准选出来的。
在《后汉书·列女传》中,既有为刘向《列女传》作注的“曹世叔妻”“班彪之女”班昭,有“董祀妻”“蔡邕之女”蔡琰,有为父亲投江而死的“孝女曹娥”和为父刺杀仇家的赵娥,也有怒斥董卓为“羌胡之种,毒害天下”的“皇甫规妻”,她们大多是德才兼备的妻子、女儿、儿媳、继母。其中,周郁妻赵阿特别值得一提,她本人无可挑剔,奈何丈夫“多行无礼”,丈夫的父亲竟怪罪于她,称“郁之不改,新妇过也”,让她左右为难,因为她觉得也不能让丈夫“违父而从妇”,便叹息“生如此,亦何聊哉”,自杀了。
《魏书·列女传》写到的北魏十六个女性,有才识为当时妇人及朝臣莫能及的“崔览妻”“(封)恺女”封氏,有专为孝文帝幽皇后代笔的“阳尼妻高氏”,有杖殴杀夫仇人的“女子孙男玉”,也有遭未婚夫骚扰杀害而在临死前誓言“若灵魂有知,自当相报”的兕先氏,还有代儿子守城的“任城王澄之母”“任城国太妃孟氏”,有代丈夫阻击梁武帝军队的梓潼太守“苟金龙妻刘氏”。
范晔、魏收写到的这些女性,都是中古时代公认的女性典范,也都有她们一生“存于织纴组紃、酒浆醯醢”的“妇人之事”,却能够创造出缤纷奇迹的精彩故事,但就是在史家以褒扬的笔法书写她们非比寻常的人生时,在她们身上,我们也能看到中古时代女性的困境,那就是她们必须靠着为丈夫、父母、儿子牺牲,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即便牺牲了自己,光荣也依然属于她们的丈夫、父亲、儿子。以丈夫、父亲、儿子构成的家庭,便是她们全部的世界。因此在《列女传》中,她们大多都不是以自己的名字,而是以某人妻、某人女(儿)的身份被记录下来的。
二
我们说这是中古时代女性的困境,那么当时的女性,她们自己是不是也视之为一种困境?让我们来看《比丘尼传》中的几个例子。
第一例是安令首。她很早接触佛教,“以佛法自娱”,不愿结婚,她父亲和她谈话,提醒她这颇不寻常,她回答说自己就是不想走寻常路,也不在乎旁人毁誉:“何必三从,然后为礼?”三从,当然指的就是顺从父亲、丈夫、儿子。她父亲问她:“汝欲独善一身,何能兼济父母?”她又说:“立身行道,方欲度脱一切,何况二亲耶?”意思是做人要力争超脱一切,与父母的关系也在其中。父亲见她如此清醒,便同意她出家。佛教自汉代传入,我们知道对中国本土文化冲击最大的,就是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家庭观念,出家不仅使传统家庭瓦解,也令孝的传统伦理失去价值,所以,在宝唱的老师僧祐所编《弘明集》里面,就可以看到在同一时期的江南,围绕这一观念冲突,有过激烈的论争。安令首所说“方欲度脱一切,何况二亲”,正代表了当时佛教信仰者对于孝的伦理观的突破,而因为她是女性,她还必须再突破一层,就是以丈夫、子女为中心的小家庭,故而她说“何必三从,然后为礼”。从安令首身上可以看到,出家为比丘尼,恰是被中古时代女性当作突破女性困境以及作为一个人的困境的一种出路。
第二例是妙相。她十五岁与太子舍人皇甫达结婚,因丈夫不守丧礼,她看不惯,要求离婚,随后出家,遁影弘农北岳二十余载。幸运的是她父亲相当宽容,并不阻拦,使她不必像《后汉书·列女传》中的赵阿,为了丈夫的过错惩罚自己。而这一个案也说明,中古时代女性是可以通过出家,离开糟糕的家庭环境,解除精神桎梏的。
第三例是净行。她和她姐姐净渊都是有所成就的比丘尼,只不过她在十七岁出家前遇到过一件事情。净行与太秣令的妻子臧氏相识,她听说县官有杀妻之意,先叫人去劝阻,见无法阻止,便去悄悄地知会臧氏。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臧氏无论如何不愿相信,她只好与之握手告别,潸然泪下,两天后便传来臧氏的死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