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未成年人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当前阶段出现的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早在2016年,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提出要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相关文件也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作出了法律规范,提供了明确遵循。
近年来,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多发频发,个别案例成为社会热点,证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执行层面还需要不断加强,需要持续完善留守儿童法治关爱与保护的社会治理机制,积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预防工作。
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形势比较严峻
前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今年3月发生在河北邯郸的初中生被害案涉及的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核准追诉。
核准追诉,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已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行使的特殊职权,目的在于让有罪者受到严厉惩罚。
然而,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核准追诉的程序性流程和已过诉讼时效的案件的相关规定无二,没有更多特殊的规定。在对成年人的刑罚当中更多强调“行为”,即客观行为中的“危害行为”这一构成要件,但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更多关注“人”的因素。
课题组在结合广东省科技厅“百千万工程”农村科技特派员第二轮重点派驻项目“科技多元化赋能乡村振兴示范与推广”和广东省委教育工委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项目推进中,调查相关数据显示,2023年批捕、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总体上升,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3年,人民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3178件,判处未成年人罪犯98426人,占同期全部刑事罪犯的2%至2.5%。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5月31日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中显示,2023年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6855人,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8954人,同比分别上升73.7%、40.7%。通知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52194人次,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落实犯罪记录封存49524人,同比分别上升0.46%、49.98%。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三大问题尤为值得关注:侵害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呈上升趋势,涉网络犯罪问题突出,家庭监护缺失问题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