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双11”促销活动中,各大电商平台、短视频平台通过提前启动、延长活动周期、扩围商品品类、加大优惠力度等,吸引消费者积极参与。
就民生类商品而言,今年“双11”有不少消费者更愿意为地方“土特产”买单,或解思乡之情,或品他乡之味。但从以往的消费体验来看,一言难尽者不在少数:“出来工作也没几年啊,家乡的腊肉怎么吃不出儿时的味道了?”“说好的五常大米,包装上的实际产地离五常甚远,怒了!”“云南滇红(红茶)发货地怎么是河南信阳?”……
“土特产”之“土”,源于一方水土,是依据本地气候、土壤、水质、历史人文传统、加工技艺等方面的优势而孕育的特色农副产品。
从白山黑水到南海之滨,从塞北高原到江南水乡,近年来,各地充分挖掘自身地域环境优势,积极整合乡土资源,因地制宜选准产业发展的突破口,不断构建彰显地域特色和乡村价值的产业体系,一批批“土字号”“原字号”“乡字号”农林牧副渔品牌产品走出山水林田湖草沙,让乡土味道得以跨越山海,面向消费者,走俏大市场。这些乡土特产也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来源,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然而,唯利是图者抓住人们热衷“土特产”的消费心理,贴区域品牌名签、搭知名特产便车、蹭网红产品热度,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土特产”层出不穷,不仅误导消费者,扰乱了“土特产”市场,还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户参与本土特色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发展地方“土特产”,自我保护很重要。针对叫得响、卖得好、品牌效应强的“土特产”被侵权、被假冒的问题,各地区各相关部门既要坚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加大日常巡查、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力度,也要教育、引导广大农户、“土特产”生产和经营企业增强产权保护意识,并通过优化制度机制,为企业和个人维护合法权益、打击假冒伪劣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全面振兴乡村,必须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在充分保护好“土特产”产业参与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持续完善相关产业链,培育农业产业新业态,则是从主观上实现乡村产业振兴、拓宽农民收入渠道的应有之义。
“土特产”这篇大文章,要下足绣花功夫去书写其中的每一个字,让农产品产生更高的附加值,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让更多农民在家门口实现就业,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从单一的农业向加工、制造、服务等多个产业领域延伸,显著降低单一农业的经营风险。
因此,从县到乡再到村,每一级党员领导干部都是这篇文章的执笔者,唯有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工作,深入践行“民生为大”,充分释放“土特产”的实力和潜力,把乡村特色产业的“小买卖”做成“大生意”,把乡村特色产业的好“丰”景转化为乡亲期盼的好“钱”景,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