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是美国家喻户晓的大诗人,今年是他诞辰一百五十周年。跟同时代的艾略特、庞德和史蒂文斯相比,弗罗斯特如今的读者群要大得多。他很早就说过不希望自己的作品仅仅被当成是专供诗歌圈少数人士品评的“鱼子酱”,他要做一个通俗的大众诗人,让诗集成千上万册地卖出去。这一夙愿在他生前就已经实现了,有学者统计,到一九五○年他出版的诗集总共卖出了近四十万册。读他的诗门槛貌似不用太高,他在诗里用的多是些稀松平常的词语,不过要真正读懂读透,却又没那么容易,这大概是因为他习惯在诗歌中设置陷阱:“我觉得我的诗—毋宁说所有人的诗,都意在将读者猝不及防地推入无限的境地。从孩提时代起,我就习惯于把积木、手推车、椅子等寻常之物随意放置,让人们在黑暗中不慎跌倒。向前跌倒—你知道的—在黑暗中。” 因此,评论者常用“欺骗性的简单”(deceptive simplicity)来描述其诗的特点。我们今天要谈的就是他最有名的,也是最易被误读的诗作《未选之路》(The Road Not Taken,中文版又译作《未走之路》)。
美国前桂冠诗人罗伯特·平斯基(Robert Pinsky)于一九九七年发起过一个“最爱诗歌项目”,《未选之路》从众多被推荐的诗歌中脱颖而出, 拔得头筹。此诗的结尾是我们耳熟能详的:
两条道在树林中分岔,而我—
我选择了人迹稀少的那一条,
于是后来的一切都截然不同。
(第18-20行)
这三句频繁出现在各种海报、励志演讲、回忆录和影视作品当中。电影《春风化雨》里有一个为人津津乐道的场景:基汀老师将学生们带到操场上,邀请三个学生展示何为闲庭信步。一开始,他们都能以各自不同的节奏和步态迈步,可是在其他信步者的步调和旁观者掌声的影响下,很快就趋向于整齐划一。基汀试图用这个例子说明,从众心理是普遍存在的;面对无形的趋同压力或诱惑,个体难以坚持自己的风格。
在从众和逆众之间,基廷老师是赞成后者的。他引用这三句诗给学生听,希望他们敢于冒险,有勇气去选择那条“人迹稀少”的路。不过,原诗中“我”处在选择的当口,其态度并非如此明朗。实际上,这三句是叙述者在畅想多年以后,回想当初的抉择时用来宽慰自己的话。值得注意的是,末句只提到“后来的一切都截然不同”,这是不带立场和价值评价的论断,并未说那一定是成功之路,从结果来看,选择人迹稀少的路并不能保证一定是更好。不过每个人同一时间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条而舍弃另一条。可人又是贪心的,总想两条路都能尝试—诗歌标题中突出“Not”,说明主人公心心念念的是那条未选之路。第十八行结尾处的“我”(I)从语义上来讲是多余的,因为下一句即是以“I”开头。看似不必要的重复,恰恰表现了“我”正在寻找当时选择的理由,可惜给出的理由并没有什么说服力。此处的破折号是为了增强情绪,有一种无语凝噎的伤感。因此,此诗的意旨并不是要称赞临难选择的勇气,而是要表现人生的困境,即人在同一时间不能踏上两条道路。
同一节的前两句描写的是“我”日后必有的失落:“我将追叙此事,伴着叹息,/在某地,在多少世代以后。”“叹息”一词表现的正是说话者因时过境迁而生出的怅惘,而非志得意满后的沾沾自喜。注意这两句诗里包含两个古雅的单词“ages”(而不是“years”)和“hence”(而不是“from now”)。这两个词很可能源自莎翁的《尤利乌斯·恺撒》剧本的第三幕第一场:谋杀恺撒的主谋卡西乌斯劝众人不必内疚,因为他们是为自由和平而战:“多少年代以后,/我们这一壮烈的场景,/将要在尚未诞生的国度,用我们所不知道的语言上演。”前文已经提及,弗罗斯特喜用朴实平易之词,声称要将诗歌的语言降得比华兹华斯的还要低,但他并非全然如此。此处用典让诗句一下子变得凝重起来,感情的浓度陡然增强:一时一地的一个选择,会让此后的人生之路彻底改变,正因如此,选择才会变得艰难,需要权衡利弊,慎之又慎。
此诗的前三节,是对两条路具体的描绘。这是一个看似日常,却有着象征意味的场景:在一片金色的树林里,两条岔路分开,“我”极目眺望其中的一条,看着它消隐在树林深处;于是将目光投向另外一条,它看似更有吸引力,荒草萋萋,“人迹罕至”(wanted wear)—“wanted”既表示客观上的“缺乏”,也带有主观上的“想要”,将无生命的路拟人化,暗示说话者的内心有一种浪漫的冲动。选择第二条,他就成了一名敢于探索的冒险者。不过很快诗人就改口说,这两条路其实没什么差别,都是一样的荒凉冷清,无人问津。他久久伫立,不能决断,但他不能一直观望下去,必须从中选择一条。最终他选择的是第二条,这是一个无法令他满意的选择。他只好安慰自己:有朝一日,再去选择第一条,但他自己清楚,这不过是自欺之语。
这里的路当然不是地理意义上的路,而是在暗喻人生之路。我们每个人一生,甚至每天都会面临选择。比较好的情况是两条路差别明显,高下立见,糟糕的是两条路不分伯仲,难以区别—我们的知识、经验、意志和远见都派不上用场。既然选择了一条,它势必会将“我”引向更遥远的地方。纵然归途折返,先前的未选之路也并非此前模样。时间在流逝,人也在变化,不可能将过去某个时刻的自己完全复制。
因此,全诗结尾处常被人征引的那句“我选择了人迹稀少的那一条”,跟此前几节的描写之间有明显的龃龉。不少评论者抱怨此诗思维混沌,不知所云。美国著名的诗评家伊沃·温特斯(Yvor Winters)批评弗罗斯特“惰于思想、写作马虎”(1957)。但他作此言论,只能说是他自己马虎,未能领会此诗的深意。弗罗斯特写诗向来是字斟句酌,连标点符号也不放过。这首诗最早的手稿显示,一开始的标题是《两条路》(Two Roads),倒数第三行的末尾是逗号,后来改成了意味深长的破折号。弗罗斯特在诗里无疑是勤于思考的,在他看来,“一首完整的诗,是情感找到了思想,而思想找到了语言”。此时的“我”看似瞻前顾后,颠来倒去地申说,实际上是戏剧化地呈现决断的艰难,其内在的逻辑是清晰可辨的。
因此,品味弗罗斯特的诗需要读者深思细辨。听上去像是在迎合大众浪漫化的思想情感,实际上是诗人巧妙设置的圈套。他说:“如果你重述俗套或引用容易归类于俗套的例子,就能获得更多的认可,但真正的乐趣在于越出俗套,暗示一些无法形成俗套、几乎但又不完全能形成俗套的论点。我希望在这场游戏中足够微妙,让普通人觉得我完全显而易见。普通人会以为我毫无所指,或者我的意思接近于他们熟悉的东西,足以满足其种种实际的考虑。”《未选之路》表面上打着励志的幌子,内里探讨的确是人类选择的普遍困境,难怪此诗被称为美国诗歌中“披着羊皮的狼”的最佳典范。大卫·奥尔(David Orr)专门为这首诗写了一本书,书名叫作《〈未选之路〉:在这首每个人都喜欢但几乎每个人都读错的诗中寻找美国》(The Road Not Taken: Finding America in the Poem Everyone Loves and Almost Everyone Gets Wrong,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