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有金融监管 等
发表于 2024年11月

普遍观点认为,即便在有效的金融市场,仍然可能发生市场失灵的问题或风险。市场失灵的情况大致有四种。

一是系统不稳定。系统不稳定就会相互之间交互影响,最后导致系统性的崩盘,且仅靠市场机制不能解决。如果可以单纯靠市场机制解决,也就不会看到历史上有那么多的系统性金融危机。

二是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金融交易与生俱来的特征,所以需要想一些办法克服它。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可以努力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但是不可能彻底消除信息不对称,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金融交易永远会有风险。比如习惯性地将国债称为无风险资产,但也只是表明政府的违约率低一些,不可能真的零风险。

三是市场失当行为,包括欺诈,比如庞氏骗局。

四是阻碍竞争的行为,比如一些企业设置人为的障碍阻止竞争者进入,形成垄断地位,获取垄断利润。

上面这些问题,都是金融监管应该努力解决的。金融监管的功能也是为了维持以及支持金融体系的有效运行,但是它的具体目的是要克服市场失灵和外部性问题。对于上述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不同的监管机构和监管政策。比如,应对系统不稳定的问题需要宏观层面的政策,因为它关系到整个系统的稳定性,制定宏观审慎政策或者宏观审慎管理是全球危机以来各国都在尝试做的一件事。

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需要微观层面的监管,对于机构、交易实行具体的监管措施,比如资本金、流动性和资产持有方面的要求。

市场失当行为,主要是保障公平交易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现在各国都有消费者保护机构。

克服反竞争行为的政策安排各国不太一样,但在很多国家都有独立的反垄断特殊机构。

如何针对数字金融行业构建新监管框架

数字金融行业新监管框架的重构至少应遵循两大原则。一方面,数字金融行业与传统金融行业一样,应全面纳入金融监管,以降低金融风险,包括过度套利导致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在监管标准一致的情况下,监管者也应积极寻求数字金融监管的创新,以平衡效率和稳定性。

本文刊登于《人民周刊》2024年20期
龙源期刊网正版版权
更多文章来自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