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字的恶制
作者 娃娃鱼
发表于 2024年11月

一部《水浒传》,让读者记住了宋代的“刺配之刑”。

这是一种盛行于宋、元时期,集“杖责、黥刑、流配”三种处罚为一身的刑罚,其对象是犯罪的囚徒。

有好几位梁山好汉就被刺配过,包括林冲、武松、宋江等等,在脸上留下了两行金印。

但小说的第二十回中,还写到另一件事:梁山泊给俘虏来的朝廷官兵刺字。

这就涉及到了宋代的另一种制度——招刺,其对象是普通的士兵。(应该说,两者有重合的部分。很多罪犯的发配,实质上就是充军,来到各地的牢城营里当厢军,故称“配军”。)

小说里,晁盖等七人上山之后,济州府随即派了团练使黄安带着一千余人前来捕盗,结果梁山泊首战大获全胜,没死的官军尽被活捉上山。

接着,书中写道:把这新拿到的军健,脸上刺了字号,选壮浪的分拨去各寨喂马砍柴,软弱的各处看车切草。

这里给军健“脸上刺了字号”,其实是参照宋朝军队“招刺”的做法来实行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逃跑。

宋代是第一个全面实行募兵制的朝代,其一大特点就是给招募来的士兵“刺字”,故称之为“招刺”。《宋史·兵志》中有关于“招募、黥面、利钱”的记载这种做法为宋代特有,不过从唐末就开始了。《唐书·刘仁恭传》记载:天佑三年,朱全忠自将攻沧州,仁恭悉发男子十五已上为兵,涅其面曰“定霸都”。

本文刊登于《小品文选刊》2024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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