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治理角度 建立与完善财税风险防控机制
作者 杨东
发表于 2024年11月

在公司治理中,建立与完善财税风险防控机制无疑至关重要。良好的公司治理不仅要求企业具备高效的决策机制和透明的信息披露体系,还强调要识别、评估与有效防控潜在风险。因此,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出发,探讨如何建立健全财税风险防控机制,对于公司发展有重要意义。

公司设立初期的财税风险及应对措施

出资约定不到位。合资协议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出资约定的条款缺失或不具体,违约责任条款也不清晰,会给公司设立和经营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容易产生资金短缺、现金流不足等风险。

出资不合法。约定出资的内容、方式、期限可能与《公司法》《民法典》规定相悖,可评估、可转让的实物资产评估失实,无论是出现哪一种情况,都将导致公司陷入资金短缺或融资困难的境地中。

合资方背景调查不到位。因合作前期未对合资方开展尽调或尽调内容不实,容易误判其资金实力与信用度,导致后期出现出资不实、虚假出资等问题,进而制约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公司章程缺少权力限制和监督。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董事、高管等进行限权,或未对监事及监督部门授权,容易导致监督机制失效。如果出现股东过度控制、干预公司业务,高层与公司存在自我交易或对外恶意担保等,将大大增加公司面临风险的可能,进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为有效避免公司在设立之初就面临财税风险,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加以预防。具体内容如下:

深入开展合资方背景调查。着手签订合资协议前,对合资方进行详细的背景调查是至关重要的。首先,要分析其行业前景、竞争优势、发展规划及品牌影响力等有关内容,了解其是否存在经营异常的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持续发展和履约的能力。其次,要查看相关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评估其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运营效率。与此同时,还可以查看其纳税金额及等级,以及是否存在大额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而后还要了解其信用等级和信用状况,查询其主要控制人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限制高消费等记录。

本文刊登于《中国商人》2024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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