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诗人华莱士·史蒂文斯在《像一个黑鬼墓场的装饰》里有一句诗:“诗歌是一件挑剔的空茫之物/活得毫无把握而且不长久/却又耀眼地超越健壮得多的事物。”这大概就是在世俗的世界里,诗歌作为一种无用之物的命运。但即便无用,诗歌依旧发着自己的光,耀眼地站在万物之中。
在小西《扶桑瘦弱》这组诗里,我们看到万物被语言点亮,即使最微不足道的也获得了自身存在的意义,这是诗歌的功德。读完整组诗,我想从我的角度谈一些我的感受与思考。
一、身体在场的日常叙述
“在巨大的玻璃面前/我发现了自己/与旁边一棵植物站在一起/没有交流/没有多余的枝杈/只是默默看着黑色的小飞虫/在我模糊浑浊的面孔上/跌倒,爬起来/又跌倒,又爬起来”。在这首题为《发现》的诗里,诗人让自己完全处于事件的现场,用第一人称的视角去发现蕴藏在琐细之物中的美与思,并为一只小飞虫争取存在的意义。在一个更宏大的空间里看,我们又何尝不是一只小飞虫呢?
因为诗人身体的在场,所以她遇见,看见,听见:“走在路上/迎面就会撞上大片的花朵/及追着气球跑的孩子”,“坐索道时发现山上所有的树/都笔直如剑,苍劲如铁”,“耳边不时有水滴声经过/滴答,滴答,滴答”。在每一首诗中,诗人的感官都是打开的。简·赫斯菲尔德在《十扇窗:伟大的诗歌如何改变世界》有一句话:如果你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并且深入这观看与倾听之中,所有事物都会通过你讲话。
通读小西的整组诗歌会发现,她始终都是让自己置身于事中,而不是高蹈于事外,这让她的叙述显得亲切而贴近,更重要的是,让她写下的每一个词语都获得坚实的可信度。语言必须是可信的,然后才是诗。
我一直认为,相对其他文学形式,诗歌更倾向于表达的身体性。在中国的诗歌传统里,身体始终是在场的,不论视觉、听觉、触觉、嗅觉、感觉,诗人选取的物象、意象均与身体近距离接触。从这个角度来说,写诗就是身体向语言敞开的过程。唯有在敞开中,我们才真正地接近事物本身,并与之肌肤相亲。
二、经验与细节中的凝视
小西的诗总体而言是经验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