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是欧盟设定的最后期限,公布中国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最终结果以及关税实施条例。这意味着在这个时间点之后,欧盟针对中国电动汽车的长期关税(为期5年,此后视情况可以延期)随时可能落地。与此同时,中国最近开始或计划中的针对欧盟某些商品的调查,被欧方视为“报复”。无论如何解读,正在发生的事情都凸显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中国与欧盟的经贸关系,进入了双方关系史上未曾有过的重塑期。
这轮重塑的影响,绝不会只局限于中欧双边层面。世界排名第二、第三的两大经济体,在重要产业问题上的重大决定,不可避免会影响国际经贸秩序的稳定,尤其是在世界第一经济体美国的作为,对秩序稳定不那么具有建设性的情况下。
中方已经展现了诚意。10月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商务部表示已正式邀请欧方尽快派技术团队来华,“希望欧方能够与中方相向而行,尽早安排来华并以建设性态度加快推进磋商,争取早日达成妥善解决方案”。
不是终局
10月4日,欧盟成员国就欧盟委员会(下称欧委会)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进行投票,结果是10票赞成、5票反对、12票弃权。反对的票数没有达到否决所需要的数量,加征关税没有了程序上的障碍。
对于这个投票结果,有些国际媒体定性为分水岭,认为欧盟在对华强硬上达成了共识,中欧经贸关系明显恶化。事实上,去年10月欧委会发起调查,就是关系恶化的信号,但认为10月4日的投票反映了欧盟的共识,显然是把问题过于简单化了。
欧委会在投票结束后发布的声明中,一方面称加征关税“获得了必要的支持”,另一方面表示“欧盟与中国继续努力探索替代方案”。在10月30日这个期限到来之前,中欧双方团队很可能会保持磋商。中方的诚意是一个原因,欧方也有“不得不磋商”的理由。某种程度上说,10月4日的投票结果,本身就是欧委会在声明中表达磋商意愿、探索替代方案的原因。
这次投票动用的是欧盟的“双重多数”(qualified majority)规则,即27个成员国中的多数(至少15个),以及投票代表人口中的多数(占欧盟总人口65%),才能否决欧委会的提案,两者缺一不可。这项2014年开始实施的投票规则,一般用于事关欧盟重大事项的表决。设计的初衷是为了防止成员国滥用否决权,导致欧盟无法就重大事项采取集体行动。门槛无疑很高,所以2014年以来,还没有任何一项欧盟重大提案,被“双重多数”否决过。
但投票不能只看结果,“细节”传递的信息更重要,尤其是涉及复杂的问题时。虽然欧委会声明称“获得了必要的支持”,但毫无疑问这是一种“弱支持”。在总共27张投票中,赞成的票数(10票)占37.04%,反对的票数(5票)占18.52%,弃权的票数(12票)占44.44%。如果从投票所代表的人口占比来看,赞成票的占比是45.99%,反对票的占比是22.65%,弃权票的占比是31.36%。
所以,如果换个角度看,欧委会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的提案,无论是赞成的票数还是其所代表的欧盟人口,都没有过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