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异人志
作者 南子
发表于 2024年10月

羽 人

几乎无人知晓,长安一位落魄的胡人乐师安普,来自西域边界一处尘沙漫天,苍蝇乱飞的炎热城市——龟兹。

安普在长安西市流花酒肆任职乐师——这家酒肆后来卖给了贾府,安普也算是贾府的门客吧。

他身边堆满了形状各异的乐器,有竖琴、唢呐、排箫、七弦琴,还有箜篌等。这些静置的乐器,一被他吹奏过,像是有了生命似的,全都活了。

他6岁学琴艺,各种乐器,各首曲子,摸几下,听几遍就了然于胸。然后,加上自己的悲喜哀乐演绎出来,便十分打动人。

这个深目高鼻,头包白巾,满脸胡须的中年人,虽说是乐师,其实充当了长安城西市流花酒肆的装饰,用他那一点娴熟的琴技,给客人们增添一些异域味道,就像酒肆门口那只绿毛鹦鹉,挪蹭着藤编鸟笼的栏杆——他的人生已沦落至此,一股苦涩,一股阴郁的尊贵,便是他的特色。

乐师安普住在长安西市街区。不少刚下骆驼不久的粟特人、波斯人、大食人,无一不是深色皮肤,一口白牙,说话叽里咕噜的,没人听得懂。他们从故乡远涉沙漠戈壁来到长安,从事皮货、香料药材、金银器、裘毛丝绸及小兽交易等生意。每夜鼾声不齐,各人都有自己的心事和梦境。

胡商大都聚集在一起经商或游乐,相互之间很容易结成一个个小团体,并不因为莫测诡异的命运而节省他们经商的天分。这是一个习惯在末日前照常过活的民族,死亡和灾难在他们面前侧身而过,他们在其中独善其身,早已学会十八般生存的本事。

说到底,长安西市是个人流混杂之地,洗染匠、挑夫、各色小贩等,人来去如流水,这里的租金也似乎比东市的要便宜得多。

别看长安郭城的街道有如棋盘横平竖直,但西市数十个坊区的居民泥造屋老而旧,一个坊区与另一条坊区相邻,歪歪斜斜,像贪杯之人靠在墙上,从不整修的护墙板长年漏雨,围篱栅栏像缺了牙,难看碍眼——简直可以称得上贫民区。每天,人们在一个个狭小房子里,以各自听不懂的语言调笑、吵架,夜晚还有品种不明的狗在狂吠。

孩子的童年,就是建立在这不安的架构上。

长安城每日宵禁之前,道路和市场挤满了人,所有的房子也塞满了人——真的,这里没有哪一个角落没有人生活,没有哪棵树、哪块石头、哪一小片石头不散发出人的气味。

在某些里坊,低矮的房屋挤在一起,在泥泞中经过的人都得摩肩接踵,即使在少数比较宽的街道,马车相遇也几乎无法避让。

尽管街巷狭窄,一切脏乱不堪,但是在西市的各行业却非常活跃,仿佛要爆炸似的。

特别是整个七月没下一场雨。本该沐浴在阳光下的土地因为缺水而变得单薄,花园的花苞如约而至,却并不绽放。小而薄的太阳躲在厚厚的云层后面,像个冒牌货。

在这个闷热少雨的夏季,地面上的空气有如从潮湿水沟里散发出来——人和动物排泄物的气味、槐树、食物、干湿稻草、灰尘、动物毛皮、油脂、干柴、女人的经血、眼泪、隔夜的米酒、老人的咳嗽,还有疾病带来的异味——成千上万的气味混杂一起,像一种无形的粥,灌满大街小巷的沟壑,还有缝隙。

住在这里的人,大体上认为这就是整个世界。不但喝下了它,还把它当成一件厚衣服穿在了身上。

这件衣服让人们嗅不出味道,皮肤也感觉不出什么异样。

但乐师安普不同,这股令他窒息的气味,像阵雨前闷热的空气,让他压抑了近十年,把他呼吸的自由都破坏了。

他气闷的时候,就往天上看。他看清冽天空的云朵、星星还有月亮。

天空是没有这么多污浊的味道的。

他看得最多的,是鸟。在空中飞着的鸟。

天空广袤无垠,有着最天真无邪的蓝。而这片天空中,铭刻着一个完美镇定的黑点——一只大鸟,那鸟儿如此镇定,仿佛天空的中枢,浑然忘我地俯视芸芸众生。

像真正的神。

这天大概是长安城一年中最炎热的一天,没有一丝风。那热气,像从千个破碎的脓疱涌出来似的,令人窒息——“太阳的铁板压在背上。”这个比喻似乎很勉强,但乐师安普确实这么觉得。

还不到中午,西市摊贩的蔬菜就已失去水分而萎缩了,鱼肉也变质了。整个街道散发出恶臭,像浓稠的粥一样被滞住,不再流动。

乐师安普在西市自家的流花酒肆打开了好几壶冰酒,不光自己喝,也请别的酒客喝。待第三壶冰酒揭开泥封后,他带着醉意,将挂在墙上的琴取下来,给客人们唱了起来。内容无非关于长安城胡姬的故事。

他说唱的时候,表情猥琐。

喝酒的间隙,他无意中听一位客人说,大唐王宫里有一位灵巧的公主很受宠爱,花费巨万,请人裁制了一条用来自岭南百鸟的羽毛制成的裙子。这条裙子大概是这样的:正视为一色,旁视为一色;日中为一色,影中为一色。而百鸟之状皆现。但是,谁也没见过这条神奇的裙子。

这时有人插话,说大唐公主穿上这条羽衣,想飞哪儿就飞哪儿,像真正的鸟儿一样,自在得很——当然,这些传闻都是听来的,从没人见到过这一奇异的景象。

乐师安普当然也无缘见到公主穿着羽衣的样子。

他动了动嘴唇,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

这个意外的消息,对他来说就像是一只巨鸟,盘踞此刻的天空。尖利的牙齿闪闪发亮,眼睛横扫天地,它的翅膀在最远的地方也能将最小的尘土扇起。

他妒忌它们的自由,羡慕它们能伸展到远方,又伸展到远方的田野、天空。所有自然的事物都有自己的位置。

而他却没有。

安普不是一个喜形于色的人,尽管生之卑微,其貌不扬,可他从此刻起,开始幻想自己也能穿上五彩鸟羽做的衣服,获得羽毛的魔力,穿上它羽化成仙,成为一个羽人,更加接近鸟的灵魂。这样,就能摆脱长安城地面上的人,躲开这股子污浊的味道了。

乐师安普心里一股莫名的大火烧了起来。

乐师安普花了近半年的时间筹集好了路费,花去三个月的时间申请“过所”。又花了少量的钱,说服当地一位年轻男子当他的猎手。

男子是贾府的门客,叫武知节,是个手脚灵敏的高个子——他有多高呢?超过一米八,双肩如野牛般强健。那灰绿色的,像是婴儿和青蛙的眼睛很大很浑浊,让人猜不透这里面流露着什么。

“希望我俩有一个快乐的旅行。”

安普对武知节干巴巴地说了这么一句。他的声调如此平板,以至于这位年轻猎手分不清楚他的话里是否带有嘲讽。

武知节朝他笑了笑。

安普离开长安城的那天清晨,春雪彻底融化了,长安西市脏得出奇。到处都在稀里哗啦地流、淌、涌,布满纵横交错的临时溪流。过多的泥水汇入毫无规则的沟渠,向低处泛滥,使得街巷泥沙为患。

雪融化后,仍是一个单调的长安城啊,像从前那样有着宽阔的黎明和逼仄的晨与午。

安普和猎手武知节骑着马,一日日地走在通向岭南的路上,把长安烟云远远地抛在身后。他离开这座大城越往南行,周围的空气就越明朗、洁净和清新。

一路上,人烟慢慢变得少有,不再有成千上万种不同的气味相互融合。峰峦上空的朝阳像重新换上了琴弦那样熠熠发亮,绛红色中夹杂着黄铜的光亮,几抹蜿蜒的桃红色和湛蓝色弥漫开来——远处的山峦、云朵,近处的沙土路、草地、泥土、植物、流水——它们散发出的味道时而稀薄,时而厚重,顺着漫长道路越过广阔大地缓缓地吹,缓缓地消失,几乎从未中断过。

这样单纯的气味,对长久厌恶长安生活的安普来说,犹如一种解救和安慰。

天真蓝啊,连树叶都闪闪发亮。

风一吹,气流就往上舒展。

在这样的天空下,他胯下的马脚步轻盈,似乎全身的毛孔都长出了翅膀。

路途中,到处可见飞鸟野禽,它们在他头顶上盘旋,还在路边水田啄食尚未成熟的稻谷。一只小黄雀还大胆地憩落在他的行囊上,从容不迫地留下一粒灰白的鸟粪。

行走这么些天,安普差不多可以叫出二十多种鸟类的名字,能鉴别和模仿出它们各自的啼声。

距离长安城越远,他的呼吸就越轻松,他觉得自己终于远离了人:臭气熏天的人、争名夺利的人、势利虚荣的人、虚情假意的人……

武知节是一个职业猎手,他去过很多鲜为人知的地方,是个见多识广的人,但他并不是那种抚慰人心的好同伴。在他冷静少语的外表下,安普总感觉他有一股焦躁不安、动荡混乱的气息。

他那双灰绿色的、血丝密布的眼睛瞟来瞟去,从不正眼看人。

还有,他说出的话,总是若虚若实,令人十分费解。

比如他说自己生性不喜欢内省,对大自然并无好感,只要一离开有人的地方,心就像腐烂的木板一样塌陷下沉。所以,他从不觉得大自然能给自己带来什么抚慰,屠杀是他唯一的习癖,当然也是独一无二的技艺。

还有钱。

说到钱这个字。武知节那形状如小圆石般的眼睛一下子亮了:“我喜欢钱。”他说。

乐师安普和武知节一路上相处得别扭而生硬。两人无话时,他便在空寂的尘道尝试与鸟类交谈。

数月后,他们终于到了岭南。

甜美的南方一点都不荒凉,反而富丽精致、湿润多雨,眼中满是如孔雀绿及五彩珠宝之色。

岭南这处潮湿偏远的森林,保持在人们初次发现的那样,漫山遍野都是树,弥漫着犀利的青绿气味。特别是各种树的枝干,重得简直不像是往天空伸展,而是将它往地下扯。粗如手臂的藤蔓张着开花的嘴,令人惊奇。

这巨大的静谧国度,用一层无可违逆的绿色笼罩着初来乍到的人。

在乐师安普眼中,这简直就是一片美好的土地,一个没有堕落的绿色世界——而森林里可能的危险,以种种声音和影像,为未知的生活增添了一种愉快的刺激。

他和猎手武知节同时仰脸望向森林的顶端,脸上浮现出一个含蓄而又心照不宣的微笑。

森林中,每一只蟾蜍的脑袋里都有宝石,所有的鸟儿都有名字——它们的羽毛,怎么说呢?一只五彩雉鸡落在树梢上,是那种天鹅绒般的声响,一闪而过的翠鸟,绿松石一样闪烁的羽毛像在梦中见过。

安普看着它们浑身发抖,心里跳动着狂喜、畏惧和渴望,可他什么也没说,在一棵大树下一躺就是好几个小时。他仰着头,整个人呈现出恍惚出神的状态——他渴望早一点,再早一点拥有羽人霓虹般的,令人垂涎的鲜艳鸟羽。

风吹动幽暗森林,吹过灌木丛。年轻猎手武知节在森林里,浑身都是生猛、鲜活、激动的神经。

要知道,岭南的森林到处密布着鸟兽的足迹。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里动物的规模简直比人类还要大:野猪、马鹿、狼、跳鼠,还有无数鸟类等,都是各行其道,绝不混淆。

武知节整天坐在一棵粗大的树干残株上,用鸟笛模仿一道自然音阶招来林中飞鸟,一声高,一声低,声音甜蜜嘹亮,一些轻柔鸣啭的彩色鸟儿便随之而来。

他用浸泡了植物毒汁的木箭,射杀这些毫无防备的鸟儿。木箭所经之处,无不血肉横飞,留下一丝恍若飘荡在坟场上方的冷空气,让乐师安普毛发直竖。

在一阵激烈的噼啪声中,绿叶、红浆果、白浆果,还有迸裂的果实的种子、花朵及菌菇纷飞四散。同时散落在风中的,还有恍如森林鬼怪、树精、森林女神的充满树汁浆液的身体。

一日,一只绿色的鸟儿在树枝杂乱交错处,用很吃惊的眼神盯着年轻猎人武知节,也盯着乐师安普,不时地发出嘎嘎的一声。

是我悟到了吗?

乐师安普问武知节。

武知节对他点点头又摇摇头。他懂得鸟语,但他觉得,鸟儿们说出的话多半陈腐无聊。

这只绿鸟说的不过是:“树叶下,找到它。”

而安普听了这句嘎嘎的鸟鸣,甚为惊喜,以为自己真的参悟到了什么。他慢慢靠近那鸟儿,与这只鸟儿圆溜的浅蓝矿物般的眼睛彼此间震惊地相遇。

他与鸟儿之间冷静眼神的交流似乎延续了无尽时间。

鸟儿与他。

突然,这只鸟儿从胸腔里爆发出嘎的一声,吓了安普一大跳。年轻猎人挥了一下手臂,这只鸟儿身中毒箭应声落地。

那些天里,武知节打下森林里各种鸟儿,看着它们从树梢,从天空中坠落,便发出开心的笑声。他利索地剥下鸟的毛皮扔给安普,然后把鸟的尸体留给过路的野猪、马鹿、狼和苍蝇。

疯狂的杀戮如此有趣,最后,他几乎对日落也漠不关心了。

慢慢地,武知节身上散发出各种气味。这气味既发自他的内心又像发自他的外部世界。这气味有泥土的味道、苔藓的味道、兽尸腐烂的味道、菌菇的味道、河流的味道、树汁的味道,甚至还有鸟粪的味道——这么多的气味混杂在他身上,让安普感到陌生和迷惑。

深夜里,乐师安普经常在一阵恐惧的痉挛中醒来,看肿胀的红色月亮悬挂在树杈间。在暗淡白光的映照下,有与草木和鸟兽耳语的声音。死去鸟儿的魂灵像影子,也像灰色的梦魇;它们的鸣叫声,在夜里化为令人恐惧的咏叹调。

可武知节却说,死去的鸟儿不会说话,它们的沉默像坟墓。

但乐师安普说,事实并非如此。死去的鸟儿一直在说话。每到夜里,我就会听到成群的鸟儿在鸣叫。

乐师安普久久地看着与浓密草木耳语的魂灵,直到天亮,它们才一一散去。而彩色鸟儿的毛皮,此时就紧贴在他的双耳间。

武知节被疯狂的欲望所支配,有时杀了鸟儿连皮也不剥,就丢在乐师安普脚下,看乐师将这些彩色鸟尸用细树皮一只只穿起,小心地放在自己的脊背上。

一日,他跟在乐师安普身后走,眼睛里满是恍惚。正午的阳光不时地穿过枝叶,在安普背上突起的鸟尸花纹上洒下斑点。从背后看起来,他整个人就像微妙模仿那种穿透枝叶的阳光的跳跃的大鸟儿,或者,像一只花斑纹的老豹。若不是乐师安普直立以双足行走,年轻的猎人武知节一定会射杀他。

很快,秋天来临。

一日黄昏,森林里的景色一片湿冷凄清,四周满是秋季悲哀的落叶。有的色如蜂蜜,有的色如余烬,有的色如泥土。

沼泽旁宽大的河流伸展而去。那些斩了首的树上,偶尔有一只彩色鸟儿飞过,发出哀戚难当的鸣叫声。

乐师安普看着脚下火堆旁层层晒干的五彩鸟羽,久久地不说话,心里仿佛被一股深沉的奇异感笼罩。

武知节对这一画面颇感困惑:这是数月来最沉默的一幅画面。画面中散发出的沉默不是来自篝火背后的黑暗,而是来自乐师的内心。

现在,两者一同散播光和沉默,使年轻猎人恍惚出神,像获得某种启蒙。

乐师安普不能说话,不肯说话。层层五彩鸟羽的奇异之光,让他抛开人世间多余的话语。

这场火堆的交合处,已诞生出某种新的东西。

就在乐师安普和武知节准备离开森林,回长安城的这日凌晨,武知节带着弓箭,像往常一样,一大早去猎鸟。他被灌木丛中一行清晰的脚印吸引——呈很小的梅花状,那是他从未见过的动物脚印。

好几天没有看到猎物的他,一下子燃起巨大的探索热情。他对刚睡醒的乐师安普说了句“等着我——”便独自背着箭袋,走出很远很远。

到了夜晚,太阳已沉没得比草叶的叶尖还低,武知节也没回来。

乐师安普因没了他的庇护,怎么也睡不着,便睁开眼睛,索性让自己醒着。

就这样,他在原地等了武知节整整三天三夜,也不见武知节归来。

安普设想了很多结局:他被比他更凶猛的动物吃掉了;他掉进了沼泽地;他走得太远,迷路了——

正当他犹豫过后,打算独自回长安的一日清晨,武知节却意外地出现在他面前。

安普感觉到,武知节跟那日临走之前有什么不一样了:目光像蒙了一层纱,看人是虚的,困惑的。他独自想心事时,嘴里喃喃有词,时而发出几声干硬的笑声。

在乐师安普的追问下,武知节说出的话令他大吃一惊。

“那天,我一大早去猎鸟,走到了一片更深的林子。在这片树桩错落的林子中,竟有百余个影影绰绰的人的影子在忽明忽暗的雾气行走,溅起的轻尘融入森林的瘴气中,浓密而均匀,如鬼魅一般飘浮。

“然后,我看到了一群活物,那低矮的,正在蠕动的活物——他们穿着黄褐带棕色的毛皮,每个人胸前都挂着木质的小护身符,短小的身躯几乎要完全融入地下丛林中,与周围的景致难以分辨。

“这时,我感到自己的小腿有一阵均匀、微小的酥麻。

“好像有东西在触摸我。

“是谁?我低头一看,一个身高不到两尺的人抬起一张皱巴巴的,像老人又像儿童的脸,在抓我裤子上的挂饰。我的手心发凉,惊叫了一声,声音像鸟一样消失在周围奇怪的光线中,然后,顺着一条小路跑了出去。

“在一片开阔地上,我射杀了一只大黑鸟,竟然救了一个,一个人,一个侏儒女孩——”

他艰难地说出了“人——”这个字。

“他们都是些什么人?”安普听了后大吃一惊。

“是短人国的人。他们,均不足两尺高。”武知节轻轻地说,“我从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这类物种的存在。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安普联想到此人一路上说出的话总是虚虚实实,令人将信将疑。他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我打算留下来,你自己先回长安吧。我在这里有重要的事情要处理。”武知节将嘴里一根嚼了很久的草茎吐了出来,“我会发大财的。”

他看着乐师安普说。

乐师安普和武知节再次相遇,是两年后的一个冬日黄昏。

一场大雪过后,长安城内一片洁白。雪在地面平铺开来,灰黑色的城墙的垛堞很像画框。雪片从屋檐落下,发出轻轻的响声。

但这不是这一年长安城下的第一场雪,而是第三场或者第四场。这表明,这一年的很多时辰已经过去。

在长安城墙下的御河边,天空出现了一日将尽的融化色调。色如蜡烛,正随着时间褪色。很冷,是那种冷得让人想尿尿的天气。

武知节骑着高头大马,从木桥上过来,马蹄声惊飞了河岸边一群麻雀,也惊动了一个沿着河岸奔跑的人。

隔着黄昏的薄雾,看不清是男是女,只见此人身披五彩羽衣,在悉心模仿飞鸟展翅的动作。鸟飞时,他就扇动羽衣往前跑;鸟落树枝时,他就戛然止步,用手抵住嘴唇发出叽叽喳喳的鸣叫声,举止颇为滑稽怪异。

武知节笑了:这怪异的人就是自己两年多不见的乐师安普啊。

乐师安普见到了故人,自然很惊喜。想说话时,只有一股隆隆呜声震颤喉头肌肉。

最终,他嘴里发出嘎嘎的一声。

武知节懂得嘎嘎的这句鸟语,但他觉得,这句鸟语像他之前在森林里射杀的那只绿鸟说的话,多半很陈腐无聊。

这句鸟语说的不过是:“树叶下,找到它。”

米萨宝

很多失眠的夜晚,乐师米萨宝聆听着风拍打木门的声音,以及马厩里马嚼夜草的声音,直到一切归于死寂。

在他寥廓苍凉的心底,足以让阳光之外的千里沙海消失,让马车和骆驼每时每刻地踏过。

“如果你和我一样,从小做古怪的梦,你就会梦见你的家族和亲属。有一条通向龟兹的路若隐若现,你仿佛乘着一峰骆驼西出阳关,回首遥望远去的故乡。”

“我望得见龟兹城的。只要我的眼睛不瞎,我就天天望得见它。”

米萨宝在心里对自己说。

他成天流连于长安街市,认识西市大半个街的胡商,还有商铺的木匠、雕匠、卜卦师、花匠、菜农、巫师、杂耍人、小偷、流浪诗人,甚至还有三五个人贩子。

年复一年,他在长安城的街道走来走去,穷尽记忆,掏空每一只装满闲言碎语的口袋,把它们还给西市。

他的内心十分脆弱,一心想离开这里,在他看来,这座大城已成为堕落的象征。

一天,米萨宝来到薛府,找到乡人薄姬,对她说:“我要带你去见一个人。”

“在哪儿?”薄姬问。

“长安城南边的大慈恩寺。”米萨宝说,“坐马车去。”

马车七拐八拐,穿过朱雀大街绕行五个里坊便到了大慈恩寺。它的周边属于贫民区,破旧的坊墙被岁月侵蚀得斑驳不堪,黄土墙上有一些被麻雀掏空的洞。

马车拐进巷道,有些黄土房子的屋顶像要挨到一起了。土墙两边都是垃圾,有死老鼠粉红色的肚皮仰面朝上。薄姬皱着眉头,抑制住呕吐的冲动。

她没想到,繁华、光鲜、热闹的长安西市,其背后,竟隐藏着这么一处地方,像一块烂疮,不为外人所知。

在布满墙壁的小洞后面,一双双眼睛惊奇地看着这辆马车停下。很快,一群衣衫破旧的小孩迅速围了过来。

他们的脸苍老又邪恶。

马车终于在一处臭气熏天的隐匿处停了下来。薄姬远远地看到一个老人穿着很厚的,看不出颜色的衣服,蹲坐在板条箱上。

下车时,刚好与他的目光对视,只见他五官凹陷,花白的头发沾着灰尘与枯叶,显得污秽不堪,像从未清洗过。晴天朗日下,薄姬差一点以为,他不是人类,而是一个来自地狱的恶魔。

手中的疤瘢像石笋那样毫无血色,看上去年代久远。

“我来看你了。”米萨宝说,“我带来了一个人。”

老人没有看米萨宝,眼睛漠然地扫过薄姬的脸,对她说:“我知道,你有一天会回来这里找我的。我不止一次地看到你的魂魄在这个街区游荡,你身陷险境,危险会随之而来,你不属于这里,孩子。你这辈子都不属于这里。”

“我属于这里,我永远都属于这里。”薄姬看着老人,脱口而出。

米萨宝像没听见他们之间的谈话,径自从包袱取出一个大纸包:“我给你带了一些烤鱼。”

老人把纸包放在鼻子下闻了闻,然后放在身旁的木头墩子上,随之转身向薄姬:“不,你不属于这里,不属于任何人。”

米萨宝与薄姬很快离开了这里。直到马车驶出好远,听见他略带沙哑的嗓音在大声喊道:“孩子,快跑!”

薄姬头都不回,惊魂未定地问道:“他是谁?”

米萨宝沉默着,没有说话。

许久,他说:“他叫康米亮,曾经是西市最富有的胡商之一。”

当马车远离阴森可怖的西市贫民区,进入阳光普照的繁华东市,路过某个里坊高大气派的宅院时,他指着这一宅院说:“你看到了吗?这是刚才你见过的那个胡人康米亮多年前住过的房子。后来,他失去了所有财产,失去了所有珠宝。现在算是一个没有亲人的流浪者吧。”

“他的财产呢?还有珠宝呢?”薄姬有些不解。

“都没有了。多年前,康米亮是长安城斗宝大会上的常客。他的财富从这里来,也是从这里失去的。”米萨宝又说。

米萨宝给薄姬说起这位胡商康米亮的故事。

他说,长久以来,卖宝珠、售玻璃、纳金币一类的消息很容易引起长安人的关注,但这些宝物,都不是平民所能享用的。要知道,长安东市是皇家贵族所在地,珍宝的流通购买离不开这些皇族勋亲、达官贵人。

按照《胡客法》,胡商每年举行一次赛宝、斗宝大会。所有胡商皆带上自己的珍宝陈列,所有来参会的人都是赌徒。怎么斗宝、赛宝,谁人最后胜出,是一件很玄乎的事情。那些会发光的青珠、玉瓶、玛瑙、碧石、四眼天珠等。

“在这座非凡之城,一切充满了变数,敢带着各种宝贝来长安的,都是冒险家。”米萨宝看着东市来往的人流,转头对薄姬说。

“在这里,你有可能一夜暴富,也有可能一夜间丧失所有——就是这样。

“这些胡商,用骆驼和马运载的丝绸与香料,有可能会在某次沙尘暴来临时化为乌有;有的奴才会出卖主子,泄露藏宝的秘密;还有人斗宝斗输了,失去价值连城,不可思议的宝贝,失去昔日荣华,在长安城的西市靠乞讨为生——就像你刚才见过的这位胡人康米亮。

“但是,这座伟大的城市长安,是一个梦想中的东方乐园,一贯欢迎不名一文的冒险家。”

米萨宝继续说:“他是一个跟别的胡商不一样的赌徒,是一个亡命之徒。大家都说他是用金钱与死亡做买卖。在多年前一次斗宝大会上,他输得惨烈,也输得精彩。因为这次,康米亮赌的可不是随便的玛瑙、玉佩、宝珠什么的,而是命。一条命。”米萨宝的话,把人们带到了一个光怪陆离的奇异世界中——

那是某个春天一个很平常的、将雨未雨的夜晚,天黑得很特别,灰黑的云层带有一种红黄的颜色,像一块宽大厚实的黑布,把长安城慢慢笼罩在黑暗中。但东市四海珍宝馆内灯火通明,布置华丽的展宝台陈列着各种价值连城的奇珍异宝。

四海珍宝馆大厅内外,护卫们在门外巡逻,戒备森严。馆主全身簇新,早早打开馆门,门前的尘土清扫一空。

馆内,长安城有点名声的胡商都来了,场面显得有些嘈杂和混乱。他们东晃晃,西转转,跟胡女调调情,四海珍宝馆欢声笑语,相谈甚欢,像一个荒诞的梦境从未中断。

可是,正是这样的混乱,造成了一种奇特的和谐。残酷及邪恶,凶险和刀光一起连成了这片和谐。

另一间斗宝厅里,空置了一张被各种珠宝玉石装饰得奢华炫目的大胡床。这是“冠军床”。对到场的斗宝者来说,若是宝压全场,才能坐上这张床,这将会是胡商一生的荣耀。

在“冠军床”前,设有铺上红布的“斗宝台”,供斗宝者放置宝物之用。现场还有一支专业的评估团队,对斗宝的宝物做出估价。

在本次斗宝活动开始前,没人注意,一个胡商们都不熟悉的男人此时走进了四海珍宝馆展宝大厅。

他脸颊廋削,面色通红,好像走了很远的路,有泥巴粘在青灰袍子下摆,双腿像芦苇秆子,简直不小心就要折断。

显然,他第一次来到这里,不是胡商们所知道的人。他是一个陌生人。

有好长时间,他独自蜷缩在展宝大厅角落,长时间地看着相谈甚欢的胡商,若有所思。眼睛像黑夜中的磷火一样闪着光亮。

有一个富有的胡商比较活跃,只见他一会儿看看某个参展者手掌中的白玉珠子,一会儿再瞧瞧另一个人麻袋里的老碧石。当一个鹰钩鼻胡商拿出一颗翠绿泛光的圆珠放在斗宝台上,他发出大惊小怪的惊呼声,令在场的人纷纷侧目。

这个陌生人看着他,唇角有一抹诡谲的笑意。

后来,富商注意到了他,走过去同他搭讪。他们在一起谈了好一会儿,兴致大好。

许久,他向陌生人点了点头。

陌生人随即走到斗宝室,那里有一个专为他清空的场地。他的目光扫过胡商一张张脸,然后,他说话了。声音非常轻柔,像是站在距众人很远,但来自他的国度。

斗宝室一下子安静下来。有那么一刻,扑闪的烛光突然蹿起,照亮了陌生人的脸庞和眼神。他嗓音的含混与低沉,听上去有着老去的野兽般的慵懒和轻慢。

陌生人说他来自西域之地某个野蛮的荒漠地区,那里有狼人出没,怪事连篇。有奇异的食人蜥蜴肆虐,人的嘴巴里能吐出火。那地方除了他自己,从没有一个人来过长安。

此次,他带来一件非同凡响的宝珠参加斗宝。他来这里可不是小打小闹,而是要下大赌注。

怎么赌?

以一炷香的时间,让对方在自己的身上找到宝物。若找到了,自己的命及宝物归他;若找不到,对方名下所有的宝贝归自己。

除了这些,还有命。一条命。

赌谁的命?输者的命。

他的一番话,在座的胡商听后,面面相觑。

最后,双方均无异议,还找了人进行严格监督。

当然,现场也没有一个人对这一提议表示反对——因为,他们都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一切看起来公平公正。

在长安这个尔虞我诈的世界,简直公平透了。

可是心里,没人会把这个陌生人的话当真——赌输者的一条命,太不可思议了。

慢慢地,室内的空气变得燥热,围观的胡商们开始感到不安。尽管,这个陌生人看起来谦逊而又温和。

裁判点燃了一炷香后,发话了:赌宝开始。

此时午夜已过。

在细雨中,有人听见打更人敲梆子的脆响,有人听见自己在咽口水的声音,还有人听见钟表的声音嗒嗒作响。

静止的烛光中,富商仔细地摸着陌生人冰冷裸身的各个部位:口腔、头发、腋窝、沟骨等,一寸一寸地摸、捏、按。

陌生人的双腿微微叉开站立着,富商轻轻闻到他嘴里喷出来臭烘烘的热气,心里停顿了一下,毫不掩饰地盯着陌生人的脖颈。他看它如一截粗壮的树干,各种来历不明的疤痕使它就像是真正的树皮一样粗糙结实。

矮几上的烛火照在陌生人那上下游动的喉结上。这只饱满的喉结迟疑地跳动着,好像在表明自己对这世界全无信赖和不以为然。

当富商的手擦过陌生人下体的阴囊时,两人都感到有某种陌异的,几乎实质可触的东西在昏暗中微颤。

这炷香燃尽了的烟尘在湿润的夜气中袅袅飞散,一种奇怪的氛围在大厅弥漫。最后,他示意陌生人抬起脚底,陌生人轻轻地晃动双脚笑了。

康米亮的脸扭曲发黑、脸上的笑容消失了,露出惊异、惧怕和带着迷信的悲伤。

是真的,什么也没有。陌生人的身上没有珠子、没有石头。没发现任何东西。

此时,雨后的夜已非常深,而且很冷,一种寒冽入骨的湿冷。

运气眷顾了那个陌生人。

他赢了。

现场沉默了好一会儿,在场的人们以为可以看到一方表示出一丝忧虑,而另一方表现出些许得意。但是没有。

他俩冷着脸,相视了片刻,面如蜡像。

气氛中的那根弦绷得要断了。

这时,夜风一阵阵地从窗外吹来,像一种更轻的水,紧裹着人们。而夜是如此宁静,以至于他们觉得它是咸的。

陌生人从地上捡起青袍,半披在身,发出一声暴喝后突然跃起,从身旁的展宝台抽下一把尖刀,往自己的腹部一抹。袍飞处冷光一闪,他的胸腔响起一声极为恐怖的低吟声,像一阵短促的咳嗽,也像一串笑声。声音有些含糊,有些拖拉。

这时,陌生人的脸,如同一张被揉皱后又马虎拉开的纸,在昏暗的烛光下起伏。他随即把刀子拔了出来,人们听到肝胆破裂后的噗的一声,一枚鸽蛋大小的宝珠从刀口处喷射出来,鲜血旋转成一朵骇然的红花溅落在地,状如泥浆,而青白色的宝珠包裹其中,精光四射,泛开的血丝如罂粟般诡异。

随即,扑鼻的血腥味弥漫整个斗宝厅,像某种大鸟尖叫,从高空俯冲下来,黏附于黑夜里的窃窃私语,在突然的寂静中发出光芒,惊醒人们的醉意;又像一根绳子,缠绕着穿过在场的每个人。斗宝室大厅内,满座皆惊,混乱的嘈杂声突然静止,像被这突然的安静唬了一大跳,刹那间静下来,目光扭成一团,齐齐地朝这边看,似乎想弄清楚这可疑的静止究竟在哪里。

但人们只嗅到了从陌生人身上散发出的腐烂味道。

陌生人冷冷一笑,捡起珠子,从袍子里抽出一条丝巾,有些嫌弃地抹去了珠子上的血痕。然后,踉跄着从富商身边大步走过去,一屁股坐在斗宝室正中的“冠军床”,微低着头,看着脚下一摊潮湿的血红泥地说:

“这颗珠子,在我身体里养了30多年,现在,它熟了。熟了。”

“我等这一刻,等了好久。”

富商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血,他被突如其来的腥味儿呛得剧烈地咳嗽起来。

这是一个世面。这下他看到了,见过了被鲜血包裹的宝珠才算是见过了世面。

这颗超大的宝珠震惊了四海珍宝馆。胡商们一个个皆起立稽首礼拜,对他表示敬佩。

……天色更晚了。雨下起来了。

人们默默注视陌生人和富有的胡商一前一后地走出四海珍宝馆,走进雨中。

青石板的地面上坑坑洼洼。闪烁的火光映照在一个个深浅不一的水洼中,到处都是带血的影子在水洼里闪烁。一百个,一千个他的影子。

这个破碎的男人,陌生人。

然后音信全无。长安人再也没见这个陌生人。

他们安慰自己说,这可能是一个玩笑,陌生人也许带着富商跑到某个偏僻的地方,吓唬一下他就散了。

数月后,四海珍宝馆收到了放在玻璃匣子里的一双手。指甲整齐,非常白,一看就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

富商的手。

它被镶嵌在红色丝绸中,左手的大拇指与食指间放着一颗鸽蛋大小的明珠,精光四射。

四海珍宝馆的主人将这只盒子挂在斗宝室墙上。

一挂就是很多年。

驯鸟人

五月刚过,薛府花园暮夏油爆爆的沙枣花开得极为繁盛。

太多的沙枣花,正密密匝匝,层层叠叠地盛放在数棵巨大的树冠。这漫天的,最强劲也最放肆的植物气味,有如女人下体的荤腥味儿,沾在他的衣服上、手上及头发上,像是情欲的回流声,扑向树下每一处每一个人,令人无处躲藏,强烈得几乎要将他们的身体击倒。

薛家少爷沙才面对开得如此繁盛的沙枣花的表情显然是迷惘的。

沙枣花的气味之浪汹涌,翻滚,并哗然作响。他缩着肩膀,一只手插在袖口,另一只手捂着鼻子,但怎么也掩蔽不了花园到处翻腾着的气味。一想到这股可怕的气味一定钻进了自己的毛孔,将伴随自己走进一年又一年的暮夏,他的身体一下子刺痒起来。

他觉得头晕。

一切都远了,唯有置人死地的沙枣花的味道钻入他的肺腑深处,就这样。

沙才感觉自己瘦弱的身体就要从这片孤岛上漂浮起来了。他脸色苍白地抓住家奴阿福的胳膊说,快看,我浮起来了,浮起来了。

阿福和其他家奴第一次亲眼看见了有人因花香的味道而晕倒的场面。

这一幕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薛少爷真的是太奇怪了。”

阿福带着嘲弄的语气说。

当门口的那棵槐树开始吐出白色花蕊的时候,沙枣树的气味突然消失了,盛夏的阳光强烈起来,他的头脑顿时清醒了许多。

一日,沙才带着家奴阿福去西市西北角斗鸡场看斗鸡。

到了西市路口,人流像漩涡一样涌了进去。每走一步,好像一股冒着热气的浊浪张大嘴喷到他脸上,连空气都在互相缠绕,变得有血有肉起来。

到处都是商贩兜售商品的身影。

热辣辣的太阳升得老高,路边有几个胡人正把一堆南瓜堆到一间简陋的店铺。卖甜瓜的人很神气,他一只手在切开的瓜块中挥舞着刀刃,而另一只手在赶苍蝇。他每次切瓜的时候,感觉要切到手指,但刀子的寒光在指间一闪,案台上就有了两块切割均匀的甜瓜。

店铺卖瓜的少年,头顶超大的铁皮托盘,上面摆满了一牙牙金黄色的甜瓜,在人群中灵巧地穿来穿去。路旁装着各种香料和土盐的布袋堆得老高,就算是整个长安城的人加起来,也吃不了这么多啊。

一群鲁莽的少年打着赤脚,在人群中追逐打闹,不小心碰翻了香料麻袋,这些片状的、颗粒状的香料从袋子里喷撒出来,带着一股复杂的浓香飘在空气中。马上有一个丰满的女人,冲他们高声叫骂,只听见他们在尘土飞扬的街道留下一串没心没肺的笑声。

沙才走在尘土飞扬的西市集市,觉得每张脸都是自己熟悉的,但每一张脸又让他感觉到惊奇,甚至都有些糊涂了:这长安西市怎么有那么多的东西?

这时,辅兴坊“胡麻饼店”刚出烤炉的胡饼,带着浓郁的肉香气,非常霸气地传来。只见层层叠叠的羊肉铺在巨大的胡饼之上,中间夹着各种香料和豆豉,再用酥油润泽,放在炉中烤到肉熟后放在木柜上。

沙才闻到胡饼的香味,差阿福买来。胡饼非常烫手,他就用袖子包起来拿着吃。咬一口外脆里嫩,还有葱香味,口感极佳。

沙才翕翕鼻子,笑着对阿福说:“美不可言,美不可言。”

两人正商量要不要再吃一块胡饼,这时,一阵模糊的音乐引起了他的注意,好像有人扯着沙哑的嗓子唱歌。声音遥远,犹如耳语,与商贩们的叫卖声交织在了一起。

他们到了西市地斗鸡台时,已里三层外三层围了很多人。

斗鸡场用白幔围成一个长方形的圈,圈内是斗鸡台,四周是看客。最前面的座最低,后面依次增高。圈主即场主,是专门为斗鸡提供场子的。似擂台挑战赛一般,各路人马均可参赛,赢者为擂主,面对下一位挑战者。

斗鸡场每日两场,上午一场,下午一场,每场一个时辰。上午为轻量级,下午则是重量级。双方斗鸡重量差别不超过二两,当下称重,鸡主双方认可后,才放入斗鸡台。

这时,圈主吹了声胡笛,吱的一声,宣布斗鸡入场。今日斗鸡的双方,一个是满腮胡须的胡人,另一个是看上去吃饱喝足没事干的汉人。胡人的斗鸡,毛色纯白,油光发亮,号称“白凤”;汉人的斗鸡毛色艳丽,长尾花翎,高头血冠,甚是美丽,号称“勇冠三军”。

全场鸦雀无声,众人都屏住呼吸。双方鸡主将两只斗鸡凑在一起,“白凤”与“勇冠三军”立刻脖毛倒立,宛如两朵盛开的菊花,脸面通红,低头奋勇上前。圈主口中不时发出呜呜咻咻之声,犹如军令一般,两鸡听到,随着他的声音进攻或急或缓,很是好看。

不过,在斗鸡场千万不要出声,以免惊扰到斗鸡影响比赛。

等到下午再斗时,沙才已基本知道了斗鸡比赛如何看法。两鸡相斗,几乎无任何谋略,狭路相逢,勇者胜,直斗出个你死我活。一嘴啄下,一地飞毛,或斗翅高飞,下踢脚,逼死角……快、准、狠是斗鸡取胜的要点。

下午是两个重量级的斗鸡下场,每只鸡重量都超过7斤。经过阿福的指点,沙才已不似上午看斗鸡那样,只是从毛色上来区分两只鸡,也能看出鸡的长相,比如眼睛大小、眼窝深浅、脸盘儿长短、头皮松紧、喙头短长……

沙才很快熟悉了各种斗鸡的特点。再去看斗鸡他已能认出哪只鸡是“中原斗鸡”,哪只是“鲁西斗鸡”,还有“西域胡鸡”“印度鸡”……各自特点及脾性。

然而在当时,斗鸡只在长安城民间流行,在贵族群中,还没有养成风气。正派的好儿郎多如父辈一般,学习弓马骑射、文学歌赋、治国经世之学。

所以,像沙才这样跟家奴出入西市斗鸡场这种专爱架鸡斗狗之地,只能悄悄偶尔为之。

好在,他并不专心于此。

没等重量级斗鸡比赛结束,他俩便从斗鸡场出来,准备回家。

这时,沙才又听见有人唱歌。

只见偌大的斗鸡场旁,一位瘸腿的盲人披头散发,一边用石片敲击身下一只破烂方凳,一边咧嘴大声唱歌。他的牙全掉光了,从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含糊不清的号叫,那节奏硬而急促,说不清是快乐还是哀伤。

他脚下放着一只破陶碗,里面只有少量的铜钱和半块胡饼。

沙才被这唱歌的人深深吸引,从衣袖掏出几文铜钱准备放到破陶碗里。却不料,一只绿鸟扑腾飞来,将他的衣袖啄了好几下,又盘旋在他头顶,嘴里发出清晰的人语:“爷给钱!爷给钱!”

阿福见了,气急败坏地挥舞着手臂驱赶它:“你这扁毛怪物,敢抓扯我主人,看我不剁了你,拔光你的毛,将你放在火上烤熟了——”说着,扯下腰间的弯刀,对着盘旋在头顶的绿鸟挥去。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这时,人群中有人叫道:“且慢。”一个黑瘦的胡人满脸卑微讨好的笑容,朝他疾行过来。

他在阿福身边停住,朝空中打了个呼哨。那鸟儿像听懂了召唤,立刻飞了下来,停歇在男子肩头收拢了翅膀。

这位胡人打量了一下衣着考究的沙才和他身边怒气未消的阿福,很斯文地问道:“在下魏伶。敢问,我的鸟儿缘何得罪了二位?”

阿福挥了下衣袖,不耐烦地说:“你是谁?也不看看我家主人是谁,敢放鸟儿抓我主人的衣袖?”

这位胡人魏伶看了看面前玉树临风的沙才,知道这一定是大户人家的公子,便很恭敬地再次向他作揖道:“在下是西市开杂店的魏伶。小鸟不懂事,惊扰公子了。”

沙才笑笑:“我刚才听见这鸟儿说人话,是不是我听错了?”

魏伶道:“公子没听错,这鸟儿是小人养的。小人爱鸟,早年从一个胡商那里买了这只金刚鹦鹉,说是南方来的,我养了三年,终于能让它说几句简单的人语。”

这时,阿福插嘴说:“我不信,你让这绿头怪物说说看,看它能说些什么话。”

魏伶脸一红,装作没听见。沙才见他面色尴尬,好奇之余,定要他说个明白。魏伶只好如实坦白:“这鸟儿跟一般鸟不一样的地方就是会说人话。但它到底是个畜生,学来学去,这只鸟儿最喜欢说的鸟语就是‘爷给钱’‘爷给钱’。

“它常在斗鸡场附近的街市间飞跳讨钱。有人耐不住骚扰,就给它一两枚钱,它叼回来给小人,也能让小人多喝两杯酒,时不时地让我改善一下生活。我若在酒肆喝酒,它就歇在我旁边,讨几颗果仁吃。”

沙才佩服之余,看着这青苹果色的鸟儿多少有些失望:它哪怕对自己说个“公子”也好啊。

魏伶看出他的所想,一再解释说,这鹦鹉绝对是一只能说会道的鸟儿,绝对赛得过西市逗人哄堂大笑的杂耍艺人。

两人回到家,阿福向主人薛用说起这只绿毛鹦鹉的不可思议,眉飞色舞的。薛用听后说:“这绿毛怪鸟还有这等本事。我倒要试试你说的是不是真的。”

于是第二天,他派人到西市西北角斗鸡场旁,找到了魏伶,将他与鹦鹉带到薛府府邸。

薛用取出一枚铜钱,递到这鸟儿面前。

“谢谢爷。”鸟儿一声答谢后,紧紧咬住钱币,不再松口。

薛用捏住铜钱轻轻往后扯了扯,试着拿回来,可这鸟儿牢牢咬住,死不松口。

魏伶哈哈一笑,把手掌往他面前一摊,这鸟儿立刻把钱币吐到手掌中。

一人一鸟之间有呼有应的,看上去很热闹。

薛用不由得又是吃惊又是佩服,当晚设家宴款待魏伶。

魏伶吃过将烤鸭分成八样形状的八仙盘,用鸡肉、鹿肉剁成碎粒后拌上米糁制成的小天酥,喝过蛤蜊肉羹的冷蟾汤后,侍者又端来白玉盏,只见盏内酒色幽黑如纯漆。他不知这为何物,见薛用仰脖一口饮尽,便硬着头皮喝了下去,顿觉神清气爽,飘飘欲仙。便问薛用,这可是传说中的龙膏酒?

薛用微微一笑:“正是。这是藩属国的人给我敬献的酒。它是用一种鳄鱼也就是湾鳄经过特殊工艺泡制而成的。这龙膏酒不仅补气血,还能滋心养肺,壮筋骨、驱湿邪,还可以轻身延年。”

魏伶频频点头:“这是酒中上品啊。听说它与高昌的葡萄酒齐名,小人今日得以一见,真是有福了。”

薛用长叹一口气说:“可惜你的鸟儿只听主人的话,要是能听我的话就好了。”

魏伶说:“这有何难?我能用声音控制它,最早训练这只鸟儿的时候,只要有特定的哨子,吹不同的音节,就能让它乖乖听话。”

然后,他在半醒半醉间,吹嘘自己以前训练过别的鸟儿,能让它们闻声齐鸣,还能让它们闻鼓声出巢,闻鸣金就归巢。

薛用听后大喜。

他觉得魏伶这只绿毛怪鸟是个宝贝,可更大的宝贝是此人这项驯鸟的技艺。若能为自己所用,那再好不过了。

原来,薛用是个很有野心的人,早就暗中积蓄力量,准备谋反。他听到胡人魏伶说的“鸣金归巢,鼓声出巢”,立刻联想到受驯过的信鸽。如果魏伶能训练出来一些专门传递信息的鸟,那将来上战场打仗,定会如虎添翼。

他给了魏伶许多金银珠宝。一人一鸟,就这样悄悄住到了薛府。

这只色彩艳丽,善于应答的金刚鹦鹉自从来到薛府,薛用便对它宠爱有加。

仆人私下说,薛用买金刚鹦鹉的目的有些好笑:说是这只会说人言的绿毛怪物将作为密探,来监视家里的仆人和红杏出墙的妻妾。

薛府少有人见过魏伶,他只在晚上驯鸟。

为何而驯,怎么驯?驯何种鸟?这是一个薛用与魏伶之间必须严守的秘密。这个秘密像某种沉重的气体,潜藏在薛府花园深处某间屋子。虽看不见,在某些夜深人静的时候,家奴们却听到薛府花园某处,传来一些奇怪的声音。它们来自不确定的方向,有时是咚咚的木鼓声,有时是当当的脆铃声,有时又是喃喃低语的祈祷,像雾气一样从板缝弥漫出来,令人十分费解。

这天清晨下起了一场霏霏细雨。

薄姬站在窗前,看细细的雨变成无数条整齐的水帘,从青瓦屋檐淌下,挂在敞开的门前。门里烟气缭绕,人的脸像花园草地上的蘑菇一样闪闪烁烁,模糊不定。这时,一个身着一袭白衣的修长身影,在雨线的后面一闪而过,干净而醒目,一会儿便消失了。

是沙才。

薄姬连忙躲在窗子后面。

这时,薛府花园深处又一次传来女人的呜咽和叫喊声。薄姬定了定神,便出门朝花园西侧被粗大槐树枝叶掩映的小径走去。

植物的气味一阵又一阵。辛辣、清凉,既令人迷醉,又令人隐隐不安。飞鸟和虫子的叫声,让她心生迷乱。在薛府这片繁盛的花园小径里,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呢?

走到花园尽头那个神秘的阁楼,只见排楼窗突然颤动了一下,灰尘纷纷舞动。吱呀一声,其中一扇窗子沉重地推开了,薄姬猛一抬头,便看到一个女人苍白的脸出现在幽暗的窗边,一头湿漉漉的红色头发遮住了她的半张脸——那是一张异常憔悴的脸。

不知道是不是她在屋子里被禁闭久了,脸显得特别白,而头发则显得特别红——那种红,不是血红,而是红铜色。像一种怪异的光。

她用手臂扶着窗棂,干瘦的手臂长满了疤瘢,像石笋一样毫无血色。看到窗下有人,她这只手神经质似的抠着窗框,每根手指都在艰难地颤动,但她的眼睛却是乌黑晶亮的,与眼睛宽度相等的一小截脸,浓烈的雪白和红色,就像两种闪电的光芒交会在一起。这种高强的亮度几乎使薄姬惊得差点往后仰倒。

那女人的眼睛躲在头发后面,有一种怪异孤标的冷艳邪魅,只见她用手捋额头上的头发,目光漠然地扫过薄姬,声音温和略带沙哑——她对薄姬说:“孩子,快跑。”

“孩子,快跑。”

这天正午,薄姬独自睡了一个长长的觉。醒来,看到窗外的绿树在风中翻卷着油亮的叶子,在哗哗的声音中闪烁出一道道金属般的光芒。

她走出薛府大门。谁知外面是另一种燥热,远处近处都是大喊大叫的蝉,一股热浪从地面掀了上来,让她禁不住地打了个小趔趄。

门口站着一位穿黑袍蓄黄白色胡须的人。整个长安城从未见过这样打扮的人——他的黑袍散发出纸灰、沙尘与漠风混合的气味。

薄姬低低惊叫了一声,声音像鸟鸣一样消失在周围嘈杂的空气里,没有人听见。

她突然有了一种不祥的感觉。

稍走近细看,薄姬看清这是一个面容苍老的男人。不知是不是太阳的光线过于刺眼的缘故,他两边的脸颊有些不对称。薄姬紧张地看着他,想这是不是阳光和阴影造成的一个错觉。

他冷冷地站在那里,身边停着一辆马车。马车的车棚和车帘也是黑色麻布,和这个蓄黄白须的人在一起,被正午明晃晃的日光衬得突兀。

“你从哪里来?”薄姬问他。

“从西域的同一片大陆来。那个地方是疏勒城。”他说,口音很奇怪。

“疏勒城?那么,你来做什么?”薄姬问道。

“国王要薨了——这是我这几个月来观测星象时看到的。”

蓄须人站在那里,轻描淡写地说出了这句石破天惊的预言。薄姬看他站在那里,身体在太阳光下拖着一道瘦而长的影子,这影子随着他神经质的声音而晃动,变形怪诞,像是一个非人间的人。

她一下子惊呆了:“你到底是谁?在这里竟敢一派胡言!你就不怕被杀头吗?”

黑衣蓄须人笑了笑,脸上的皮肤皱在一起:“国王要薨了。”

他又低声说了这么一句。

“今天,不,此刻就是你的死期,你——也预言出来了吗?”

这时候,薛用走到薄姬身后,笑嘻嘻地对他说道。然后,她还没来得及回过头去看,薛用从腰间一下子抽出了剑,直抵此人的脖颈处。

不等薛用下刀,黑衣蓄须人头朝着刀刃用力一歪,脖子上一股黑血就从刀刃流了下来。那被血涂满的脖子绷得吓人的粗,血管还在突突地跳。

“国王要薨了——”突然,树上鸟笼子里的金刚鹦鹉很兴奋,嘴里一边清晰地吐出这句吓人的话,一边在树枝间跳来跳去,兴奋地大声重复这句吓人的话:“国王要薨了。”

薛用又惊又怕,挥刀对准了它。这只金刚鹦鹉将头高傲地扭了过去,再不吭声了。

在一旁的薄姬吓得面容失色。

薛用“刀刎龟兹巫师”的事件实在蹊跷,从疏勒城来的黑衣巫师怎么会径直找到自家府中?在这样的乱世之年,中原的年号更来替去,外族的流民在长安城四处奔窜,所以人们已司空见惯,暂时不会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一番深刻的探究。

只是薛用一想到这该死的绿毛鸟儿“国王要薨了——”,连睡觉都有些不踏实了,像一只阴险的猫蹲在暗处,瞪大眼睛,一不留神就会跳到他面前。

这天,长安城下起了小雨,这只绿毛鸟眼睛水蒙蒙的,在充满雨意的幽暗中闪动着奇怪的像玻璃一样的光泽。

薛用看着它,越发觉得,这只金刚鹦鹉虽是只漂亮的鸟,却长着一张诡计多端的面孔——留不得啊。它虽在薛家半年不到,可再留下它,不定哪天惹祸上身,自家性命难保。

一个闷热的黄昏,空气有点发黏。像落入水中的干木耳,不断地膨胀,似乎把所有的路都堵死了。

热风把窗户刮得扑扑作响,被白天的日光晒得发黄的树叶被潮气浸湿,滞重地落在地上。

薄姬在屋子里发呆。

昏暗烛光下的她,身体更加苍白瘦弱,像一条营养不良的鱼。

她不知道这是自己在长安的最后一晚,这时候的她还没有读懂所有的征兆。

再过两天,东市的李明道大人要带走她了。此刻,她似乎比以往更剧烈地感受到空气中凝结着分离的味道。

还没到宵禁时刻,在西市坊街流连的人仍然很多——那都是些寻快活的人,他们从这家酒肆出来,又进入另一家酒肆。

西市流花酒肆像一头受伤的兽浸泡在幽暗光线下,四周弥漫出一股奇怪的气味。其实,那是酒肆高涨的热情蒸发出的体味。

在悦耳的丝竹声中,一位胡姬着了华丽的行头,手持乐器翩翩起舞,妆化得极媚,眼风如碧波流荡。

这时,一位年迈的打更人拎着灯笼,走过一个偏僻的巷口,突然站住了——他隐隐闻到一股血腥味儿。那味道像一条看不见的细线,让自己不由得被它牵着往血腥浓处走。

一拐弯,几具尸体横卧在地,身体内淤着黑紫色的血。

他举着灯笼犹豫着又往前走了几步,在墙脚下的草丛发现了一颗球状晶体。

他以为那是个玻璃小球,便拾起了它。它一下子像吸盘一样软软地粘在手心上。他把小球翻过来,打着灯笼端详。突然,他被恐惧摄住身子,他的喉咙迸发出一声怪异的叫喊,夸张而变形:“眼睛,谁的眼珠子!”

这时,长安城墙突然蹿起冲天的火光——

在火光的映衬下,渐近的马蹄声以急促的催命节奏,让这些奔驰而来的敌军看上去个个像是亡命之徒,而所有的马都变成了一匹匹驰骋如风的野马。

刚开始,人们见到火光时并没有惊慌,直到烧过了小半条街才把它当真了。人们一下子被震住,然后冲出门,在浓烟滚滚的街上没命地跑,眼睛发直地跑,惊慌失措地跑;步子全乱了,有的人往东,有的人往西,跑出一个东南西北来。

站在家门口的老人看着眼前无数只脚在动,便咧着嘴笑。后来感觉不对了,也跟着人流跑。

好像同一时间,长安城的东市和西市到处尘土飞扬,车马跑动的声音,人喊狗吠的声音,嘈杂如洪流一般,让人几乎站不住脚,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们全都吸进去。

是的,长安城内到处都是那些大呼小叫的人,他们背着包袱,扛着锅盖,拖着木箱或口袋,牵着老人和孩子,全都笨拙而慌张地跑着;不明方向地跑着,衣冠不整地跑着,有人惨叫,有人被挤倒,那么多纷乱的脚,掀起一阵又一阵的尘土。

有几个男子乘乱攀上了城墙,瞬间被敌军的箭镞所击中,纷纷像崩石一样坠落在地,发出绝望的哀鸣。

这个夏夜,满城都是叛军的骑兵,对长安城进行了一次大清洗。

他们举着火把,顺路点燃了沿街的食摊和房屋;店铺的旗幡,他们也要用火去点。

整个长安城被敌军的偷袭弄了个措手不及,谁会预料得到呢?这样一个夜晚会藏着那么大的祸心。

火光和嘶喊声惊醒了薄姬。

隔壁房间好像在焚烧什么东西,浓烟从纸窗的缝隙中漫溢进来,很呛人。

她一下子预感到了什么,慌忙扑到窗子前,将窗纸撕开一条缝。薛府青砖围墙之上,可见火光冲天,隐约听见花园内乱成了一团。

他们发出的呼叫声此起彼伏,远远听着很模糊,像从另一个世界发出来一样。

砸碎门窗的声音,女人的哭声还有咒骂声,夸张而变形。它们声势浩大,一次比一次真实和强大,并同时到达,使这一刻变得无比恐怖。

这时,在冲天的火光中,薛府花园深处一角突然冲出了黑色鸟群——那是一群乌鸦,它们像一整块带噪声的黑云。此刻,它们呱呱叫着,在上空盘旋,有些飞上了夜空,有些掉落火中,浓烟带着荤腥在空气中弥漫。被烧成灰烬的鸦翎向高空飞去,复活了似的翱翔。

火光中,薄姬看到一个黑衣人的背影,向天空伸展双手,像祈祷又像索求,姿势十分古怪。

他就是给薛府秘密驯鸟的魏伶。

据说,他莫名死在遍地横尸的花园一角的大缸内,头部垂靠在破缸沿上。他胸部几处剑伤像破残的红花一样,触目惊心。

死的时候,他身子下压着几根黑色鸟羽。

春 姬

那个时候,从西域入中原的有不少好东西,除了玉石、千里马、葡萄、各式香料,还有珍禽异兽,等等。再就是这些进贡来的乐人和舞姬了。

正如我之前告诉过你的,在这些西域的胡姬来到这座城市之前,长安城里没有一个人跳舞。这里的居民跟世界上的其他人一样:缴税,吃饭睡觉,抚养孩子。那个时候,这座城市跟世界上的其他地方一样,看上去是静止的。

到了后来,整个长安城里没有几个人不知道这些胡姬的——这座城市里有了她们,那种感觉就像是每天身处在船上,在汹涌的浪尖上,从一个角落抛向另一个角落。特别是那个能在一只滚动的绣球上跳舞的春姬。

当越来越多的陌生面孔出现在长安东市时,这些外地人大都有着与他们的年龄不太相称的凝重表情。他们在花榭酒肆门前转来转去,吊足了长安城东市人的胃口。他们是谁?这一群一群的男人要在这里干什么?最后,他们当中才有人慢腾腾地说,他们此行是为了拜会春姬的。

“啊,原来如此。”

长安东市的人放心了。同时,也意识到春姬的传奇故事越传越远了,不只远到了他们的双脚还没走到的地方,还远到了他们的想象力还没到达的地方。而这些外地人的出现,无疑成了当地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所以,大家都说,长安东市大街上的空气中,如今只飘着两样东西:春姬的名气和东市的酒香。

可是春姬对此毫不知情。她从小就是一个孤独的孩子。她的眼睛总是盯着一个地方,一看好久。时间长了,她的父母,包括外人在内,觉得她太难以相处了。

于是,她学会了独处。

直到她七岁那年的一天,她在院子里发现了一只绣球。她尝试着站了上去。从此,一只可以滚动的绣球,就是她的世界。而她脚下的这只球,好像是一只含着她的贝壳。只有她在这只绣球上跳舞的时候,才感觉屋檐、桌子、窗外的树木,都在应和她的节奏,并像她那样在呼吸,没人能阻止她在这只球上旋转。

从那以后,她唯一的消遣就是在绣球上跳舞。活力充沛不是她的天性,她最突出的天性则是对任何不能旋转的东西抱有迟滞的怨恨,只有当她不在球体上旋转的时候,她才会呈现出植物般的恍惚出神,或者静止的状态。

晚上,她蜷曲在这只绣球上,就像婴儿蜷缩在温暖的子宫里。到了白天,当她的主人看到这番情景时,都很吃惊。一开始,她的主人试图要阻止她的这一怪癖,不过,当他发现这一怪癖会招来更多人的好奇,会带来更好的生意,就默许了。

每天,她除了能在这只绣球上跳舞,就从没渴求过别的。她不知道除了这只绣球是否还有其他的世界。也许这是她唯一的世界,其他的不过是丰富的想象。她是生活在一只圆球上的怪物。她在旋转的球体上似乎毫无重量。因为她太轻了。据说,她在12岁之前,还能骑在猫背上。她走路时,步履轻盈一如亡魂,走过花园的草地时连草尖都没踩折,好像她的皮肤里裹着的,不是血肉之躯,而是柳絮飞棉。

这只旋转的圆球像是长在了她的身体上似的,她在旋转中组合着自己所有的女性元素。

当她和球体一起旋转起来的时候,你一会儿看见她,一会儿看不见她。围绕她的裙子像旋涡一般,轻烟流水一般。这使她的表演多了某种绝望和致命的气息,使观看的人既迷惑又反感。怎么说呢?简直在她的身上看到了活生生的死亡。

人们纷纷在问:她是谁,她脚下的球体为何因了她身体的热量在闪着金光?以至于后来,整个长安城都在为这个在皮球上跳舞的胡姬发狂。似乎一夜间,这个怪异的球舞就风靡了整个长安城。

“她的确是我们当中最好的舞者。”有一天,她的同伴,另一个舞姬对她的客人说,“她能使身体扭成我们无法模仿的形状,她跳舞是为了愉悦——但也不是完全如此,她跳舞,是因为其他的人生都是谎言。”

后来,宫廷里的人也闻风而动,跑来看这个奇异的少女如何在一只圆球上旋转如风。

有一天,她在花园的树林里练舞,被坐在车辇里刚出宫的安禄山看到了。他把她当成了在树影中起落的鸟儿。就随口问了一下身边的侍卫,侍卫看了又看,犹豫着答道:“好像是一个女子在飞。”

安禄山膀阔腰圆,满脸胡须,身体特别肥胖,腹垂过膝,自称腹重为三百斤。他每次走路,由左右抬挽其身才能迈步。尽管他身体肥胖蠢笨,但是在皇帝面前跳起胡旋舞来,却旋转自如,“其疾如风”。

但是,他从未尝试着在一只圆球上跳舞。当他看到了传说中的春姬后,他嫉恨的目光像蘸了毒汁的箭一样,让人脊背发凉。

那个肥胖的安禄山说要跟她打赌。

而春姬轻轻说出的一句话,令安禄山恼羞成怒。他没料到会有人顶撞自己,呼吸开始变得急促,好像里面散发出一股焦煳的味道,有一股火正在他的胸腔里燃烧。

春姬笑了。她知道,无论自己是输还是赢,她都得死。

现在,她把这颗圆球抱在了怀中——似乎知道,这早已不是一颗圆球,而是一份死之警告,一颗骷髅头。

春姬死后的很多年,仍然有人在疑惑地问:当年,安禄山要跟春姬打什么赌?而春姬又回答了什么?

没有答案。

责任编辑:杨 希

本文刊登于《广州文艺》2024年10期
龙源期刊网正版版权
更多文章来自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