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监督与雅典民主政治
作者 徐朗
发表于 2024年10月

关键词:雅典;将军;官员监督;阿吉纽西审判

DOI: 10.16758/j.cnki.1004-9371.2024.04.002

公元前406年夏,雅典(Athens)和斯巴达(Sparta)双方在位于爱琴海(Aegean Sea)东部的阿吉纽西群岛(the Arginusae Islands)附近展开海战,最终结果是雅典一方获胜。然而,负责指挥雅典水师的8位将军却在战后被判处有罪,其中6人被当场执行死刑(另外两人未敢回国受审,被判处缺席死刑)。这场审判在流程上存在诸多争议之处,而且在审判的过程中,雅典民众表现得情绪激动、反复无常。自17世纪以来,8位将军的悲剧下场经常被历史学家所引用,成为指责雅典民众无视法治,以及抨击民主制度固有弊端的例证。1也有不少学者认为,这场审判令雅典失去了多位杰出的军事将领,对雅典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的战败乃至公元前4世纪时的雅典政治都产生了显而易见的影响。2

然而,部分学者针对这场审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麦克道尔(D. M. MacDowell)认为,除了将军们过于简短的辩护和集体判决的方式之外,这起审判在法律程序上并无不当之处。1吉什(D. Gish)指出,高声喊叫是公民集体表达政见的常见方式,相反,民众的沉默才是寡头制和僭主制的特征。他同样认为阿吉纽西审判至少从法律流程上看没有明显的违法之处。2哈里斯(E. M. Harris)对前人争议颇多的卡利克塞努斯(Callixeinus,公元前5世纪人)提案进行了细致的研究,认为它的通过说明雅典的法律具有较大的解释空间。3哈梅尔(D. Hamel)认为雅典人处决将军们的决定显然是错误的,但决策结果的错误并不能否认制度本身的合理性。阿吉纽西审判或苏格拉底(Socrates,约前469—前399)之死这样的特殊案例并不足以抹杀公元前5世纪雅典民主政治所取得的辉煌成就。4还有一些学者认为,色诺芬(Xenophon,约前430—前354)对阿吉纽西审判的记载并不客观,他在叙述中刻意描述雅典的暴民统治。5国内也有学者注意到这一问题。晏绍祥在《阿吉纽西审判与雅典的民主政治》一文中指出,将军们在救援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的过失,而且受命负责救援的塞拉麦涅斯(Theramenes,卒于公元前404年)利用其政治经验和个人势力操纵民意,蓄意破坏法治。这场审判所表现的并非民主与法治之间的紧张,而是政治精英对公民大会的操控。6

由此可见,前人的研究往往聚焦于阿吉纽西战役及后续审判过程中的若干关键细节,大多从法律制度的角度来探讨这场审判的争议之处,却鲜有人注意到被告的将军身份。将军是古典时期雅典城邦的最高军事长官,其权力涉及军事、政治乃至司法和治安领域。和雅典的其他官员一样,将军从上任到卸任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和监督。这场以将军为被告的审判正是雅典人执行官员监督机制的实际案例,反映出雅典民众对官员具有监督、问责和追责的权力。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此为例探讨雅典民主政治对官员的有效监管,同时为解读阿吉纽西审判是否合法这一问题提供有别于传统观点的视角。

一、阿吉纽西审判的法律流程

公元前406年,雅典在诺丁姆战役(Battle of Notium)中败于斯巴达。随后斯巴达水师统帅卡利克拉提达斯(Callicratidas,卒于公元前406年)再度进攻雅典水师,追逐雅典船只直至密提林(Mytilene)。雅典人在指挥官科农(Conon,活跃于公元前5世纪末—前4世纪初)的率领下仓促应战,结果是30艘船被斯巴达人击沉,剩下的40艘船被斯巴达人封锁于密提林海港内,与外界切断联系。即便如此,被困的雅典船只中仍有一艘装备优良的船成功地逃脱了斯巴达人的封锁和追捕,抵达雅典报信。雅典人接报后惊慌失措,在短短30天的时间内便装备出百余艘战船,双方最终在阿吉纽西群岛附近相遇。雅典人在8位将军的率领下,经历一番鏖战后逆转获胜。然而,8位将军却对接下来的行动产生分歧,有人提议先去援救被困的雅典船只,另有人建议先救援落水者和打捞溺亡者的遗体。最终他们采取了折中方案,即8位将军率领大部分船只前去密提林援救科农,担任舰主(trierarch)的塞拉麦涅斯和特拉西布鲁斯(Thrasybulus,卒于公元前388年)留下负责救援和打捞工作。但两项行动皆被一场猛烈的风暴所阻,不少落水者因未能及时获得救援而溺亡。1

对此,将军们致信议事会和公民大会说明情况。色诺芬和狄奥多罗斯(Diodorus Siculus,生活于前1世纪)都提到,雅典人起初因为海战胜利的结果而欢欣鼓舞,但惨重的阵亡人数令他们迅速转喜为怒。他们解除了除科农之外的其他将军的职务,命令他们迅速回到雅典。2事实上,将几位将军解职的决定并非雅典人出于一时愤怒的情绪化举动,而是对将军的一种审查方式。《雅典政制》(The Athenian Constitution)提到,在每届议事会主席团任期内都要对将军们的任职情况进行一次不信任投票(epicheirotonia)。雅典10个部落每年轮流担任议事会主席团,也就是说雅典人一年之中要举行10次不信任投票。倘若某位将军未能通过审查,他需要在法庭接受审判,若被判有罪要承担相应的处罚,被判无罪则继续履职。3目前已知的最早针对将军的不信任投票是公元前373年的提摩透斯(Timotheus,卒于公元前354年)一案。4在此之前不信任投票可能还不是正式的司法程序,但将军在任期内被停职和审判的事例却并不罕见。公元前430年,雅典人将伯里克利(Pericles,约前495—前429)免职并对他处以高额罚款。公元前412年,将军斐瑞尼库斯(Phrynichus,公元前5世纪人)同样在任期内遭到解职,但结局不明。公元前411年,萨摩斯(Samos)的海军士兵为了对抗雅典的四百人寡头政权,也仿效公民大会的形式集合一处,罢免了当时在任的将军和其他有寡头倾向的舰主。在阿吉纽西战役发生前不久,雅典人还因为诺丁姆战役的失败而将时任将军的亚西比德(Alcibiades,前451—前404)罢免。5由此推测,在公元前5世纪时,雅典人只要对将军的行为有所怀疑,便可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将其停职查办。6至公元前4世纪时,相关制度日趋完备。

遭解职的8位将军中,有6人服从民众的决议回到了雅典。其中之一的埃拉西尼德斯(Erasinides,活跃于公元前5世纪末)首先被一名叫作阿凯德姆斯(Archedemus,活跃于公元前5世纪末)的公民指控犯有贪污公款罪。当法庭审理此案时,阿凯德姆斯再度指控埃拉西尼德斯在担任将军期间有过失行为。最终法庭裁定埃拉西尼德斯的罪名属实,对他处以高额罚款并将其拘禁。此后不久,其他5位将军在议事会面前依次陈述战争的经过,但一名议事会成员提莫克拉底(Timocrates,活跃于公元前5世纪末)提议将这5人一并拘禁,日后移交给公民大会进行审理,最终议事会通过了这一提议。7在6人之中,埃拉西尼德斯的情况显然不同于其他5人。他遭到贪污和渎职两项指控,并且被法庭裁定为有罪,因此他遭到拘禁的理由应当是尚未交付罚款。8虽然色诺芬提到埃拉西尼德斯的第二项罪名“与他的将军职务有关”(περὶ τῆς στρατηγίας),但他并未记载这项指控的具体内容,故而无法断定埃拉西尼德斯获罪的原因是否与阿吉纽西战役有关。其他5人尽管同样被拘禁,但这并不是处罚,而是为了防止他们在被移交至公民大会之前逃跑。1

在随后召开的公民大会上,一些人公开向将军们发难,其中最典型的即是塞拉麦涅斯。虽然色诺芬此处用“控告”(κατηγόρουν)一词来描述塞拉麦涅斯等的做法,但他随后称这些人只是要求将军们向民众说明为何未能及时援救落水者。换言之,塞拉麦涅斯当时并没有控告将军们犯有任何具体的罪行,而是要求将军们就援救不力的事实做出解释,由公民大会来审查他们当时是否存在失职的行为。对此每位将军都进行了简短的发言,说明他们将援救任务交给了塞拉麦涅斯等,但猛烈的风暴导致原计划未能实现。2在将军们发言之后,公民大会因为天色过晚而宣布休会,并委托议事会起草议案,决定将军们在下次公民大会上该当以何种方式接受审判。至此将军们并未受到任何具体的指控,而且他们被允许发言和请人作证。当时有不少人被他们说服,甚至愿意为他们作保。即便将军们的发言时间比常规的辩护时间要短一些,色诺芬对此也做出了解释,即法律规定的时间不足以充分说明案情的来龙去脉。

在第一次公民大会结束后正值雅典的阿帕图里亚节(Apaturia),雅典人依照各自的胞族举行集会活动。3遇难者的亲属难免触景伤情,于是民众对将军们的不满情绪再度高涨。色诺芬称塞拉麦涅斯趁机派人假扮遇难者的家属以煽动民众的愤怒,并且还贿赂一名议事会成员卡利克塞努斯向议事会提案,不仅控告将军们有罪,还要求将他们交给公民大会进行审判。4从色诺芬的记载来看,卡利克塞努斯和塞拉麦涅斯以非法的方式进行合作,最终导致在场的6位将军遭到处决。但无论卡利克塞努斯是否接受了塞拉麦涅斯的贿赂,他作为议事会的成员,向议事会提出议案、控告将军们有罪的做法本身并不存在问题。在雅典民主制度下,即便是普通公民,都有权利针对他人尤其是官员的严重违法行为提出控告。5

可见卡利克塞努斯提案的争议之处不在于程序,而在于内容。从色诺芬的记载来看,卡利克塞努斯建议将军们应当作为集体被告在公民大会上受审,而且禁止将军们对此进行答辩。只要民众一次性投票判定将军们有罪,他们就应当被立即处死且没收财产。这确实与雅典常见的法庭审理流程有所不同。雅典人在审理案件时,通常由原告首先提出控告的内容,再由被告对此进行辩护,最后是陪审员进行投票,裁定被告是否有罪。倘若被告被认为有罪,陪审员还要就被告所承担的刑罚而进行第二次投票。原被告双方各提出一种处罚方式,陪审员需要再次进行投票表决,决定采纳原被告双方哪一方提出的处罚。1然而,上述流程只是雅典人在常规情况下的审理方法。不少雅典法律对特定罪名的处罚方式有着明确的规定。例如为将军们辩护的欧律普托勒姆斯(Euryptolemus,活跃于公元前5世纪末)提到一条以严厉而闻名的坎诺努斯法令(the decree of Cannonus),其中规定任何人若是损害了雅典民众的利益且被判有罪,他将遭到死刑和财产充公的处罚。又如在雅典,犯有蓄意杀人罪的人将被处以死刑和财产充公。2由此可见,被告在定罪后便被处决的做法在雅典并不罕见。从色诺芬对卡利克塞努斯和欧律普托勒姆斯两人发言的记载来看,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将军们是否应当分别受审且获准进行辩护。

本文刊登于《古代文明》2024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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