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丕瑶(1831—1895),字玉山,号莲溪,清代河南安阳县人,同治元年进士,历任山西平陆、永济知县,解州知州,太原知府,贵州布政使,广西、广东巡抚等职。主政地方30余年,清廉正直,“勤求治理,实心爱民”,政绩卓著,被百姓称为“马青天”,被光绪皇帝称为“堪为晋省百官之楷模”。
惩恶扬善
同治元年(1862年),马丕瑶考中进士,以“知县即用”,分发到山西。先留在山西巡抚身边从事幕府工作,4年后,被派任平陆知县。平陆县地处陕西、山西、河南三省的交界地带,位置偏僻,人员混杂,盗匪横行,民怨沸腾,历来号称“难治”。马丕瑶到任后,走遍村寨沟垣,访贫问苦,体察民情,了解到当地百姓有“三怕”:一怕苛捐杂税,二怕盗匪横行,三怕告状打板子。
针对苛捐杂税问题,马丕瑶创办了徭役征派机构——里民局,规范徭役征派,得到百姓拥护。为了稳定社会秩序,马丕瑶狠下决心打击盗匪。他深入田间地头,明察暗访,每天和百姓在一起,谁贤谁不肖,都了如指掌。平陆县有个村子发生了一起杀人案,马丕瑶接到控告后,对左右说:这一定是某某所为。于是派捕快将某某缉拿到案,过堂庭审,果然如他所料。还有个村子发生了盗窃案,马丕瑶听说邻县抓获了盗窃犯的同伙,于是商请将这伙盗窃犯移交平陆,并案审讯,被拒绝了。于是,他派人到邻县,故意犯案,被关入监狱,从在押囚犯口中套出了7名盗窃同伙的姓名,随后在河南登封、渑池一带将盗窃团伙成员全部抓捕归案。马丕瑶在平陆连破几个大案,盗贼受到震慑,从此在平陆县销声匿迹,“所治无盗”。
当时平陆县有个陋习,官员在审理案件时,为了约束“刁民”,限制诉讼,不论原告被告,有理无理,先打一顿“板子”,称为“杀威棒”。马丕瑶到任后,体恤民情,废止了打板子的陋习,而是启发开导,使他们知道悔悟。他还撰写了“不爱钱,不徇情,我这里空空洞洞;凭国法,凭天理,你何须曲曲弯弯”的长联,悬挂于平陆县衙大堂。马丕瑶担任平陆知县不到三年,三害全除,“辖境大治”,被百姓称为“马青天”。
同治七年(1868年),马丕瑶调任永济知县。永济县东北乡有个小村子,名叫“过村”,距离县城50里,与临晋、荣河、猗氏、虞乡四县接壤,虽然仅有百户人家,但有一半的人以盗窃为生。其他地方的盗匪也把过村作为落脚据点,邻县邻村的盗抢案件层出不穷,失主即使拿获盗贼,也不敢过分追究,一旦告到官府,盗贼就会千方百计加以陷害,直到把失主搞得倾家荡产。这些盗贼不在永济本地行窃,永济县接到过村人所犯的盗抢案件寥寥无几,而临晋、虞乡、荣河、万泉、安邑、解州等地移交过来要求查办的案件,无不指过村为贼窝,方圆数百里的百姓不得安生。马丕瑶到任后,面对盗贼,表现出了惊人的勇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