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焕宇变中自记》碑文中关于农民军首领王嘉胤之死之误记
《焕宇变中自记》青石碑,现存于晋城市阳城县北留镇郭峪村豫楼(村中最高明代防御型建筑)第五层的西墙之上。碑文约3600余字,主要记述了明朝末年,陕西农民起义军攻打阳城及郭峪村的经过,同时记录了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本地旱灾、蝗灾等情况。《焕宇变中自记》碑文为明清时期阳城巨商王重新撰写,对于研究明末清初泽州乃至山西的社会历史和自然状况,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王重新撰写《焕宇变中自记》碑文的原因
王重新,字焕宇,号碧山主人,生于明神宗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7岁开始接受私塾教育,14岁弃学从商,跟随家人在天津长芦等地经营铁器、食盐等而致巨富,后成为阳城县郭谷里(今郭峪村)社首。王重新亲撰《焕宇变中自记》主要是为了记录当时发生的重大灾难,以达到警示后人的目的。
1. 兵灾。明崇祯元年(1628年),因陕北连年灾荒,府谷农民王嘉胤(? —1631)在家乡清水镇率饥民近百人,揭竿而起,揭开了明末农民起义的序幕。明崇祯三年(1630年)二月,起义军入山西,败明军,占领山西、陕西部分地区。崇祯四年(1631年)四月,明延绥东路副总兵曹文诏率两万官兵于山西河曲击败起义军,王嘉胤且战且退至山西阳城、沁水一带,与当地起义军会合,重新恢复了战斗力。崇祯四年(1631年)至崇祯六年(1633年)三年多的时间里,起义军四次占领郭峪村,每次都对村庄造成了相当程度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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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文史月刊》2024年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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