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八世纪的欧洲,交响乐是音乐文化乃至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专门的音乐会之外,也广泛应用于宫廷仪式、教堂仪式、宴会、招待会等场合。当时,由于印刷技术的限制,乐谱的手抄稿仍是主要的传播方式,通常由修道院、宫廷和教育机构的音乐家负责制作和传播。因此,修道院和宫廷不仅是交响乐创作的重要场所,也是其传播的核心枢纽。
后来宫廷和贵族的权利逐渐强大甚至超过了教会,很多音乐家热衷于为王公贵族作曲或演奏。同时,随着印刷技术的发展,乐谱的复制和分发变得更加普遍,管弦乐队的规模也相应扩大。十八世纪中叶起,交响乐逐渐取代协奏曲成为器乐合奏曲的主要形式,并在短时间内得到了迅速发展。十八世纪晚期两位重要的作曲家海顿、莫扎特,对交响乐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为后世交响乐的创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以自然大调、和声小调为主体的古典大小调体系的确立和发展,十八世纪的交响乐作曲家会根据创作构思或内容表现需要,选择大调或小调作为作品的主要调性,并在作品的各个乐章予以强化、发展。一般来说,大调音乐给听众带来的情绪通常是明朗、欢快、热情、乐观,适用于公共场所和庆典活动,成为十八世纪交响乐最为常见的调性。而小调音乐往往让听众感到忧郁、悲伤,但更加细腻、抒情,长于表现个性化的情感或内心世界,贴近普通人的生活,适合宫廷、贵族的私人音乐会以及日益普及的公共音乐会等场合,虽然相对较少见,却更能体现作曲家的创作特色。为了深入了解十八世纪交响乐运用大调或小调作为主要调性对作品的整体发展带来的影响,本文选择了两位作曲家的代表作品——海顿《第104 交响曲》、莫扎特《第40 交响曲》,通过其创作背景、主题性格、曲式结构、调性设计等方面的分析,探究十八世纪交响乐的调性特征以及对后世的深远影响。
一、海顿《第104交响曲》
海顿一生创作了100 多部交响曲,这些作品奠定了交响乐的结构形式和发展风格,他本人也被誉为“交响乐之父”。他的交响曲通常包含四个乐章:快板或小快板、慢板、小步舞曲(带三声中部)和终曲(快速且充满活力),以其清晰的结构、创新的形式和丰富的情感表现而著称。他对乐器编制和声部对比的巧妙运用,为后来的莫扎特和贝多芬等作曲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第104 交响曲》是12 首“伦敦交响曲”中的第7首,创作于1795 年,是海顿晚期作曲风格的代表,也是他交响乐作品中最重要的结晶。在英国,海顿身处完全不同的工作环境,他面对的不是少数皇室或贵族,而是大量的音乐爱好者。他的创作没有了种种限制和束缚,可以充分展现自己的音乐创作理念,表达自己的情感,创作状态也达到了巅峰。
《第104 交响曲》共分为四个乐章,主调为D 大调。第一乐章为典型的奏鸣曲式,以作曲家成熟时期常用的慢板的引子开始,16 小节,调性为同主音小调d 小调,主—属音号角式分解与半音下行动机的交替,营造出庄严、沉重,具有强烈戏剧性的氛围。主部从快板的D 大调开始,副部、结束部除了调性A 大调的对比外,与连接部一样,都是在主部材料的基础上发展而来。
第二乐章,行板,复三部曲式。呈示部主要调性G 大调,主题材料统一,中段、再现段有向下属方面a小调、C 大调的偏离。中部以同主音小调g 小调开始,主要调性是其平行大调bB 大调,材料依然源自呈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