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生活质量,丈夫偷偷用售房款炒股,结果亏得一塌糊涂。不知情的妻子有权拒绝承担亏损吗?她又该如何给自己和孩子争取更好的保障呢?
范万弘和曹莉是同事,平时接触比较多,性格也很合得来,很快从同事变成了恋人、夫妻。婚后,范万弘成了宠妻狂魔,支付完家庭费用和银行还贷的其他收入都由曹莉掌管。女儿出生后,范万弘更是升级为超级奶爸,对女儿宠爱万分,为其取名范贝贝。日子虽然平淡,却也幸福。
2017年春节后,范万弘发现身边不少同事、朋友炒股都赚了钱,他也心动了,打算试试。他和妻子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希望她能拿些钱出来炒股。曹莉是个求稳的人,不喜欢风险投资,不同意丈夫炒股,范万弘只好作罢。
2019年3月,曹莉无意中发现范万弘向朋友借了15万元,心中甚是不安,立刻发微信给他:“你为什么要借款15万元?”范万弘不敢隐瞒,全盘托出:“这些钱都用来买股票了。现在,股票一直跌,我被套牢了。”曹莉很生气:“你也不懂炒股,除了花钱买教训,还能有什么好处?你现在赶紧把股票卖掉,把借款还了。” 曹莉担心范万弘财迷心窍,不肯退出,她又补充了一句:“对了,你这借款没经过我同意,跟我无关,你自己负责!”范万弘倒是有担当,当即表态:“你放心,借款是我个人的事,跟你无关。不过,现在退出亏损更多,等找准时机再说。”
听丈夫这么说,曹莉不由得担心起来:不能及时止损,这和赌徒的心态有什么区别?她好说歹说,范万弘就是不肯收手。既然无法说服他,那就只能尽力保全自己。
2019年7月3日,曹莉打印了一份协议,要求范万弘签字。协议内容为:“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约定如下:范万弘死后的房产归曹莉和范贝贝所有,股票和个人信用卡所有金额未用到夫妻共同生活上,属个人行为,由本人(范万弘)承担。由股票和信用卡所产生的债务属个人债务,由本人归还,与他人无关。”范万弘虽然觉得不合理,但也自知理亏,考虑再三后还是签了字。
签完协议后,曹莉还是不放心,两天后要求范万弘再签署一份《房产分配协议》。协议内容为:由于房产首付款为女方家所付,房子虽为婚后所购,但不属夫妻共同财产。故房产按以下比例分配: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双方自愿按上述分配。对此,范万弘没有异议,直接签了字。
转眼到了2020年底,夫妻俩商量将婚后登记在范万弘名下的房产出售,售房事宜由范万弘全权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