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孟子 人性论 故智
〔中图分类号〕B2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4)04-0048-09
近十几年来,学界已有不少关于《孟子·离娄上》“天下之言性也”章的研究成果,这不仅反映出此章在理解上存在一些困难,同时也意味着它有很大的解释空间,对于我们理解孟子的人性论有重要价值。从文字上看,它是《孟子》中唯一一则把“性”和“故”放到一起讨论的材料,提供了一个特别的视角。而从内容上看,此章又有约一半的篇幅在阐述关于“智”的看法,这表明对其中“性”“故”的解读又必须与对“智”的分析结合起来,否则难免会造成文意的断裂甚至缺失。朱熹在《孟子集注》中引程颐语“此章专为智而发”便是强调了“智”的重要性。但总的来看,关于这一点的讨论还不够充分。本文将重点关注孟子在“天下之言性也”章中如何呈现性、故、智三者的关系。
一、关于故、利、凿的训诂
对“天下之言性也”章的释读历来便有不小的分歧,而在郭店简《性自命出》面世之后,这种分歧便以对“故”字的不同训诂表现出来。
孟子曰:“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所恶于智者,为其凿也。如智者若禹之行水也,则无恶于智矣。禹之行水也,行其所无事也。如智者亦行其所无事,则智亦大矣。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孟子·离娄下》)
孟子这段话由“故”始,以“故”终,使之成为理解此章义理的核心字眼。在古人的注疏中,赵岐注为“故常”,朱熹注为“已然之迹”,陆九渊解为“陈迹”,焦循注为“已往之事”,俞樾读为“本然”,其实并没有根本性的差别。与此相比,伪孙疏训为“有为”“行事”,毛奇龄训为“智计”则大异其趣。在郭店简《性自命出》出现后,由于简文中有“实性者故也”“有为也者之谓故”的提法,后一种理解又引起了学界的重视。裘锡圭依据楚简把“故”解释为成例、规范、制度,①梁涛则将其解释为塑造人性的积习、习惯。② 虽然二人在具体的训释上有所不同,但都突出了有为、人为的意思。可见对“故”的训释大体上分成了两个大类。
在字义上,《说文》:“故,使为之也。从攴,古声。”段玉裁注:“今俗云原故,是也。凡为之必有使之者,使之而为之,则成故事矣。引伸之为故旧。故曰‘古,故也’。《墨子·经上》曰:‘故,所得而后成也。’许本之。从攴,取使之之意。”③“使为之”就是使某事物得以实现,亦即此事物的原故、原因,这里的“为”不是作为、行为,而是成为。此原故往往在于过去,所以引申为故旧。“从攴”则进一步表明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还与人的行为有关。④ 因此,按照《说文》的逻辑,“故”作为名词就是指“使某事物得以成为该事物的那个过去的行为”。“故旧(古)”与“故意、人为(攵)”是构成“故”意义的两个要素。⑤ 上举古人注疏中的第一类实际上就是采用“故旧”义,孙与毛奇龄则属于“故意”义。值得注意的是,《性自命出》中的“故”若训为“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其实比较侧重于“故意”。但如果把“有意的人为”引申为积习、习惯,便弱化了其中“有意”的部分,仅仅对人的行为作客观化的描述。
正如不少学者所指出的,《庄子》中亦有智、故连用的现象,⑥但是我们有必要将“故”字的不同含义及其对“智”的态度联系起来看。简单来说,其中第一种是《刻意》的“去智与故,循天之理”与《秋水》的“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显然,这里的“故”是指人之行,亦即人为、故意,命是天之行,实即自然。庄子主张“安其性命之情”,当然对这种与人的天性相反,甚至破坏人性的“智计”和“故意”持否定态度。另一种意思,则以《达生》为例:“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生于陵而安于陵,故也;长于水而安于水,性也;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成玄英训为“故旧”是很贴切的,这里“故”显然并不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而是说人应该顺应他所处的环境,“从水之道而不为私焉”,因此恰恰是“无为”的。可见在《庄子》中,“故意”与“智”一样受到批评,“故旧”却与性、命一贯而得到肯定。
基于“故”的训释及其与“智”的关系,本章所呈现的关于人性的分歧就可以有三种理解的进路。其一,天下之言性者主张故意与智计,其结果有悖和有损于人的本性,因此成为孟子批评的对象;其二,孟子只是借“天下之言性也”表达其人性论,对人性的认识与养成都要建立在故迹或故习的基础上,用智和穿凿则背离了这个基础。这两种思路分别被丁四新概括为否定系与肯定系。⑦ 但由以上的讨论可以看到,这两种解释都模糊了孟子和庄子之间的差别。不论对“天下之言性也”是肯定还是否定,孟子“恶智”的立场及其对两种“故”的态度都显得与庄子过于相似。然而准确来说,庄子完全主张“去智”,孟子却要为智辩护,二者绝不可混为一谈。
在此我们有必要考虑第三种思路:孟子虽然批评天下的人性论,但并不是因为他们主张故意与智计,恰恰是因为他们主张故旧与反智。这就是说,保全性命之故便要反对智,这个逻辑在庄子那里虽然成立,却并不为孟子所认同,因为智恰恰是儒家最重视的德目之一。如此我们便可以确保“故而已矣”与“苟求其故”在训诂上的一致性,也可以兼顾孟子论述的语气。①
丁四新所区分的肯定与否定两系,还与“利”字的训释相关。总体上肯定系倾向于强调“顺利”,否定系则基本上训作“利益”。《说文》云:“利,铦也。从刀。和然后利,从和省。《易》曰:‘利者义之和也。’”②从字形上看,“利”最初可能只是用以刀割禾之象表示利器或锋利,但“从和省”显然扭转了字义重心,强调锋利、有利必须以和谐、和顺为前提,对立、冲突则不能产生利益。因此“顺利”便是“顺然后利”的意思。《孟子》中的“利”除少数作“锋利”外,其余便是“利益”,反而没有明确表达“顺然后利”的。这表明“和顺”的意思可能是后来才加进去的。
肯定系之所以将“顺”当成解释的重点,一方面是因為他们把“故者以利为本”视作孟子的观点,因此不能仅仅训为“利益”,更重要的则是为了与下文的“行其所无事”相呼应。如朱熹注曰:“利,犹顺也,语其自然之势也。……然其所谓故者,又必本其自然之势。……禹之行水,则因其自然之势而导之。”③在他看来,行其无事所体现的正是顺应、因循的原则,是直接针对前文的“穿凿”而言,再与“以顺利为本”相呼应,即可构成一个完整、一贯的逻辑链条。否定系则将这一点看作孟子批评天下人“以利为本”的理由,如黄彰健同样认为行其所无事正是“循乎天理之当然”,而“天下之言性者,都不是有见乎天理”。④ 总之,两系学者都认为孟子本章重在强调要顺应人的本性,反对人为和穿凿。然而,这似乎并非孟子与其他人性论的分歧所在。首先,孟子批评杨墨曰:“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下》)很难说孟子对二者的不满是因为他们人为或穿凿。杨墨的错误在于舍弃了人性中最根本的东西,即人的伦理性,是该做的事情没有做,而非做得太多。对于公都子所提到的三种人性论,孟子也再三申意:“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者失之。’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孟子·告子上》)显然,孟子对他人的批评往往集中在舍弃四端之心,对于人固有之性未能思之、求之、尽之上,而不是思虑过多,作为太甚。
另一方面,就先秦思想史的一般情况来看,道家或许是诸子中最重视因循、顺应人性的学派。“安其性命之情”乃是优先于其他一切价值和利益的根本诉求。在他们看来,儒家的做法反而是违背、钳制乃至戕害人性的,是所谓“以仁义易其性”,乃至于“伤性以身为殉”(《庄子·骈拇》)。“因此如果把本章的‘利’字理解为‘顺’,完全从道家‘因顺自然’意义上来理解,恐非孟子本意。”⑤反之,读作“以有利为本”则将前三句统一于保全性命之情的立场上,顺理成章地引出下文的“恶智”。黄彰健便认为本章旨在批评杨朱一派的全性葆真思想。⑥ 《吕氏春秋·本生》曰:“利于性则取之,害于性则舍之,此全性之道也。”正与这里“以利为本”的立场一致。
“恶智”的理由是“穿凿”,前人多解释为“穿凿附会”。《说文》曰:“凿,穿木也。”凿的本义就是用金属器具在事物上打出孔来,后引申出勉强、造作以求连通之义,并与“附会”连用,表示把讲不通的或不相干的道理、事情硬扯在一起进行解释。引申义虽然保留了本义中对某物加以改造的意思,但它更侧重于臆造一种新的理论或解释,而不是对某个现有的对象施加影响。朱熹注云:“若因其故而求之,岂有不得其理者,而何以穿凿为哉?”①按此说法,“穿凿”便是舍弃求故得其理的正途,只凭主观臆测行事,就弱化了改造某物的意思。然而,考诸先秦文献,基本上找不到用“凿”表示穿凿附会、生拉硬扯的例子,而以“穿凿”来表达这个意思也要到东汉后的文本中才比较常见,②由此解读《孟子》文本恐怕欠妥。
批评“凿”最为激烈的例子同样出现在《庄子》中:“闞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庄子·应帝王》)闞、忽试图为浑沌凿出七窍的行为便是典型的“以故灭命”,他们实际上是将人有七窍这一特殊情况普遍化并以此来裁制、穿凿浑沌,伤害了浑沌的本性,最终致其死亡。这足以说明妄用智计是与保全性命之情的总原则相抵触的,而这种人性论谴责用智穿凿将给对象造成实质性伤害,正是孟子将“以利(性)为本”与“恶智”并提的原因。
总而言之,以故旧言性、以利益为本、反对穿凿,三者结合起来后明显地透露出道家思想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