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移植帮患者点燃第二次生命
作者 曹杰
发表于 2024年5月

肝脏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之一,具有代谢、解毒、凝血以及免疫等功能。因急性或慢性肝病,导致肝脏发生不可逆的损伤,经保守治疗无效的患者,一般要考虑进行肝移植。肝脏移植是通过手术的方式,用健康肝脏替换患者的病变肝脏,使患者的肝功能恢复正常。作为治疗肝癌、严重肝硬化等疾病的有效手段,肝脏移植給众多终末期肝病患者带来了第二次生命。

肝移植的适应证与禁忌证

并非所有肝病患者都适合进行肝移植。为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和预期疗效,在手术前,医生必须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了解其肝功能、合并疾病和其他全身相关情况,以确定其是否适合接受手术。肝脏移植的适应证与禁忌证分别为:

1.适应证

肝移植适用于各种终末期肝病,预期生存期不超过1年的患者,具体包括良性终末期肝病、肝脏肿瘤、先天性或代谢性肝病等。

2.禁忌证

肝胆系统以外的活动性感染、难治性肝外恶性肿瘤、重要器官实质性病变、严重的精神或心理疾病等为绝对禁忌证。年龄大于70岁、门静脉血栓、重度营养不良、重度肥胖等为相对禁忌证。

肝源从哪里来?

我国肝移植的供肝来源可以分为活体的亲体肝移植,脑死亡或心脏死亡的尸体肝移植。肝脏捐献者主要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和患者亲属。

1.器官捐献志愿者

肝移植的肝源主要由器官捐献志愿者提供。一般情况下,是由捐献者生前订立遗嘱,或进行器官捐献自愿登记。在捐献者逝世后,由专职部门获取相应器官,通过全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匹配给需要的患者。

2.亲属

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活体器官移植的接受人仅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如叔侄、表兄弟姐妹等。

本文刊登于《食品与健康》2024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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