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邯郸三害到英国最小恶魔:未成年,不该是免死金牌
作者 沈三月
发表于 2024年5月

霸凌、挖坑、杀人、埋尸……

2024年了,谁能想到这些事出自三个小孩之手。本该坐在课堂里读书的年纪,却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了另一个花季男孩。

受害男孩的律师在检查完孩子的遗体之后说了一句——“从这些伤口来看,他们是非置孩子于死地不可。”

这样恶劣的行为,放在一个成年人身上,虽死无以谢罪。可因为三个少年未满14周岁,让人担心最后这三个人不会得到刑事上的严惩。

未成年人是一个怎样的群体?在以往的认知中,未成年人是弱小的、天真烂漫的、不谙世事的,可并非所有的未成年人都是如此。

两名10岁少年杀害2岁男童被判监禁8年

31年前,英国利物浦发生了一起举国震惊的未成年人谋杀案。

1993年一个平凡的下午,一个母亲带着她2岁的孩子在购物中心买东西。与此同时,两个10岁的男孩维纳布尔斯和汤普森逃课没去学校,他们正在购物中心四处偷东西。

此刻,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偷东西,已经无法满足两个10岁小男孩追求刺激的心,他们四处物色,准备偷一个孩子。而忙于结账的母亲,此刻无暇顾及自己落单的孩子。等母亲结完账反应过来时才发现,孩子已经不见了。

母亲十分焦急地寻求商场工作人员的帮助,在看到监控录像拍到孩子是被两个稍大的男孩牵走时,大家都觉得“没那么糟糕”“问题不大”。毕竟两个男孩能干出什么事呢?他们或许只是好心的以为2岁的詹姆斯走丢了,在帮他找妈妈呢。

可2天后,一具被火车撞击的童尸在离购物中心4公里外的铁路轨道上被发现,死者正是失踪的詹姆斯。尸检报告显示,这个2岁的男童在生前遭受了非人的虐待。

小小的身体上共有42处外伤,却没有一處是致命伤,至此,大家都猜测男孩生前曾经历过非人的折磨。可究竟是什么样的折磨呢?

很多人还不太清楚,直到真相披露后,所有人都被吓傻了,真相比他们所想象的还要恐怖得多——

男孩先被拳打脚踢,然后被蓝色颜料泼眼睛,再被电池堵住嘴,之后又被重达10公斤的铁轨鱼尾板打碎颅骨,他们还脱掉男孩的鞋、袜、长裤和内裤,蹂躏男孩的下身……

最后把男孩丢弃在铁轨上,让火车将他碾成两段。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恶魔虽小,也是恶魔。

可当时的英国刑事法律制度规定,在除苏格兰以外的地区,未满10周岁的儿童绝对不负刑事责任,而已满10周岁不满14岁周岁的儿童推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除非有相反证据予以推翻。

在该案庭审中,控方援引的专家证人儿童精神病学家艾琳·维扎德主张,这两名男童能够认识到“将被害幼儿带离母亲并对其进行残害是错误的”。经测试,确认两人“完全具备分辨是非的能力”。最终,法院认为两名男童“已经足够成熟,可以理解他们实施了严重的错误行为”,判处两人8年监禁。

他们是受法律保护的未成年人,但他们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在宣读判决时,法官对他们说:你们所犯的罪行“是前所未有的邪恶和残暴”。法官甚至允许媒体报道这两个孩子的真名,理由是:“公众的利益比被告的利益更重要”。

本文刊登于《知音海外版(下半月)》2024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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