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甲骨文;滳水;先商文化;地望
“滳”是见于甲骨卜辞的一条重要的河流,与商人关系密切。卜辞中多见商人在滳水流域活动,如行舟、田猎、祭祀等;滳水也是商人观念中重要的自然神之一,卜辞中多见商人对其加以祭祀,以攘除虫灾、祈祷丰收。由于此水文献缺载,加之研究者研究方法的不同以及选择定点的差异,学界对滳水流经区域认识尚存在较大的差异,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追寻商人起源也是商史研究者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因滳水与商族名号相同,不少学者都倾向于将其与早期商先公活动区域或商族起源加以联系,但由于滳水的位置难以确定,故有关讨论也多浅尝辄止。虽然文献中缺乏对滳水的明确记载,但卜辞中所见滳水流域的田猎地、军事地等可作为考证滳水流路的有效参考。基于此,本文尝试在考证滳水流域相关地点地望的基础上,勾勒出卜辞中所见滳水的大致流路;再以滳水流经区域为参照,考证传世文献中所见早期商先公活动地点的分布,进而考察早期商人的活动区域。
一、从田猎地的分布看滳水流经区域
滳水是文献所载的哪条河流,学界主要有“漳水说”1“沁水说”2“清水说”3“淇水说”4“汶水说”5等观点,其中以“漳水说”影响最大。陈梦家认为葛毅卿、杨树达说滳水即漳水“仅仅从声类推求之,未必可信”。6钟柏生通过卜辭系联考察滳水地望,虽补充了以往“漳水说”单纯依靠声韵推求的局限,但由于误读卜辞,其结论也不尽可信。“漳河型”先商文化的发现,似为漳水即滳水说提供了考古学上的佐证,然“漳水说”与卜辞所反映出的地名体系不合,故滳水不大可能是漳水。“沁水说”“清水说”“淇水说”“汶水说”均以卜辞系联为基础,或同时兼顾声韵,通过考察滳水附近地名来推测滳水所在,在方法上比单一使用声类对照更进一步。李学勤的“沁水说”脱胎于“沁阳田猎区说”,但沁阳田猎区与夷方地望明显冲突,7因此“沁水说”也不太可信。罗琨主张“淇水说”,主要依据“王于宗门逆羌”“于滳王逆以羌”(《合》8 32035)这组对贞卜辞,认为“宗门”即殷都宗庙之门,与之选贞“滳水”自然不会距离“宗门”过远,淇水恰当其位;然“宗门”是否指殷都之宗门不可确定,且罗氏并未考虑与滳相关的其他地名,故“淇水说”缺乏坚实的基础。陈絜的“汶水说”基于其构建的“泰山田猎区说”,但晚商田猎区位于泰山附近与卜辞地名体系不合,由此而衍生的滳水即“汶水”说也同样难令人信服;但其将滳水与伐夷方途经之“商”联系,很具启发意义。
纵观前人研究,除“汶水说”外,其他诸家皆在晚商王畿范围内寻找滳水所在,商代晚期王朝统治核心区域在古黄河下游,许多见于卜辞的商人活动频繁的地点也多位于此间;相关卜辞反映出商人在滳水附近活动频繁,因此滳水所在也当不出商人主要活动范围。由于黄河水道的变迁,其流域范围内的古河流也多有改道或湮没,滳水也极可能早已湮没断流,故文献缺载。因此,从卜辞所反映的地理信息出发,弄清楚滳水附近地名所在,是窥探滳水流路的关键。据卜辞内证可知,滳水与晚商田猎地关系密切,而商代晚期商王(贵族)习惯性田猎地基本位于晚商王畿地区,即“畿内田猎区”,大致在今河南省安阳市、鹤壁市、濮阳市及周边区域,9滳水部分流路也当不出此田猎区范围。具体流经区域,可通过“”“盂”“”等田猎地位置推定。
(1)于滳…,叀今夕…。(《合》28178,无名)
上揭残辞“滳”即滳水,“”为地名,反映出地在滳水附近。地与“盂”“宫”“丧”等卜辞中常见的田猎地存在选贞或共版关系,也是商王(贵族)经常田猎的地点之一,其与相关田猎地距离应该不远。
(2)戊子卜:叀子画乎匄马。用。
庚寅岁妣庚牝一。在。
壬辰卜:向癸子梦丁祼,子用瓒,无至艰。
甲午岁祖甲豭一,隹。(《花东》1000493)
(3)戊子卜:其乎子画匄[马],不死。用。
甲午卜:子速,不其各。子占曰:“不其各,乎郷。”用。祖甲彡。
乙未卜,子其往于,获。子占曰:“其获。”用。获三鹿。(《花东》00288)
(4)壬戌卜:在葬韦。用。∥于襄葬韦。不用。(《花东》00195)
上揭辞(2)(3)为同一时段所卜,占卜地应是庚寅日所记之“”。“”为子卜辞中常见的地名之一,此地有子的行馆,也有商王的行宫,是王朝贵族子活动频繁之地,上揭两版卜辞即是子在地期间所卜。乙未日,子前往地田猎,并捕获了三头野鹿,可知地在附近。由辞(4)可知,地距离襄地不远,襄地在古黄河东岸,当即《水经·济水注》所载之“襄丘”,在今河南省濮阳县西南。1由此可知地当在商代古黄河东岸,今河南省濮阳县左近。准此,滳水也当流经古黄河东侧,很可能是古黄河支流之一。
盂、、宫等地位于滳水沿岸。
(5)王其侑于滳,在右石燎,有雨。∥即川燎,有雨。
王其乎戍舞盂,有雨。吉。∥叀万舞盂田,有雨。吉。(《合》28180,无名)
(6)王其田,涉滳至于,亡灾。(《合》28883,无名)
(7)王涉滳射鹿。∥弗禽。
…[省]凡田,从宫从…至盂,弥日不□。(《合》28340,无名)
(8)辛卯卜,贞:王田盂,往来亡灾。王占曰:“吉。”兹孚,获鹿□。
壬辰卜,贞:王田,往来亡灾。王占曰:“吉。”兹孚,获鹿二。
丁酉卜,貞:王田,往来亡災。王占曰:“吉。”
(《合》37428+《合》37784=《缀汇》2 685,黄类)
辞(5)为一版祭祀刻辞,占卜事项为祈雨,“侑于滳”与“舞盂(田)”为求雨的两种方式,二者当为选贞;每一组选贞中又由两条选贞组成,其中侑于滳有在“右石”燎祭与靠近河流燎祭两种方式;舞于盂田则选贞由戍还是万主持或执行,结合整版卜辞来看,可证明盂地在滳水附近。上揭(6)(7)皆言渡过滳水到达地,可证地在滳水沿岸。辞(8)表明“盂”与“”相距极近,二者相距最多一日路程;上揭(7)残辞“从宫从…至盂”表明盂地与宫地相距很近。准此可知,“盂”“”“宫”皆为滳水附近的地点。
“盂”“”“宫”皆为商王重要的田猎地,卜辞中多见商王占卜在这些地点田猎,相关地点均在“畿内田猎区”内。钟柏生认为“盂”地即《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所载“晋侯、齐侯盟于敛盂”之卫地“敛盂”,3在今河南省濮阳县东南。郑杰祥认为“宫”地即《左传·襄公十四年》所载“公使子蟜、子伯、子皮与孙子盟于丘宫,孙子皆杀之”的卫地“丘宫”,在孙文子采邑戚地附近,4即今河南省濮阳市区左近。“丘宫”与“敛盂”相距不远,与卜辞反映出的“宫”与“盂”相对距离吻合,两地当即商代的宫地与盂地。若盂之地望不误,则与盂地相距极近的“”也当位于今濮阳县东南一带。商王到地田猎需渡过滳水,说明滳水一段曾流经今河南省濮阳县东南。综上,以相关田猎地为参考,可知卜辞所见滳水一段曾流经今河南省濮阳县左近。
二、“滳”“商”“商方”与滳水流路
甲骨文中“滳”可指某具体地名,见于出组卜辞,即“滳”;卜辞中地名与水名往往关系密切,因此“滳”地也当在滳水之滨。“滳”之地望可根据与之相近的“壴”地推知。
(9)在滳卜。
在 卜。五月。(《合》24340,出二)
(10)…在滳□。(《吉大》5 0301,出二)
上揭(9)“滳”“”为商王前后占卜所在地,由于该版缺乏干支日期,难以判断两地具体相隔日程,但根据卜辞性质,前后占卜两地相距当不会太远,故“”之所在可作为考察“滳”之地望的参照。

